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收购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收购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都是有股东的,所以当公司进行什么重大决定的时候都是需要每个股东的签字或者大半股东的同意这个决定才能够生效,下面就由我们给您介绍一下收购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的范文。
  
  一、收购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的范文
  
  ??????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 有限公司于二○○六年月日在召开临时股东会。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表)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100%的股权。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一致同意?????? 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的全部股权,具体而言:
  
  (1)同意本公司股东?????? 将其持有本公司的65.305%的股权转让给?????? 有限公司;
  
  (2)同意本公司股东?????? 将其持有本公司的4.535%的股权转让给?????? 有限公司;
  
  (3)同意本公司股东?????? 将其持有本公司的0.11%的股权转让给?????? 食品有限公司;
  
  (4)同意本公司股东?????? 将其持有本公司的0.05%的股权转让给?????? 有限公司;
  
  (5)同意本公司股东?????? 将其持有本公司的30%的股权转让给?????? 食品有限公司;
  
  (6)同意本公司向相关外资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本公司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的相关手续。
  
  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字:
  
  二、股东会决议的内容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上面介绍了收购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的范文书写,最后就是要股东或者股东的代表签字的,这个决议才会生效,我们在上面还介绍了股东会决议的相关法律文书的内容,可供您阅读参考,知道股东会决议的重要性。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
      离婚案件多了,发生纠纷的现象也就多了,而且也出现各种各样的要求,如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经济损失费等等,那么,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我们......


·电动车被拖走怎么查询
      1丶上网查询交通违章,进入查询系统(就是各地的公安交警网或者是车管所网站),按所在地区进行查询,一般需要输入车辆识别号(一般是车架号的后4位或......


·商品房备案就是网签吗?
      商品房备案就是网签吗?商品房备案并不是网签,因为网签和备案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房屋销售行为,维持房地产市场......


·证人证言属于什么证据?
      证人证言属于什么证据?一、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区别关键是否是“第一手”资料,如果证人证言是自己第一手获得的就是原始证......


·员工入职材料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员工入职材料的参考依据是什么?1、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双面复印)4份;2、户口本或户籍登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3、提供中国银行卡或存折复......


·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区别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区别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一、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区别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法人作品,也称单位作品,是指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


·民事诉讼案件管辖权移送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案件管辖权移送的条件是什么?(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


·我把车子借给别人开,他出事故了,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民法典》第120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


·一、人行行员制会被辞退吗?
      一、人行行员制会被辞退吗?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


·犯罪人员入户盗窃法定刑加重吗
      犯罪人员入户盗窃法定刑加重吗《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


·取保候审到期还要继续侦查么?
      众所周知,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需要提交一定的保证金,并且承诺稽查期间随叫随到,保证不逃避,并且积极协助侦查。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