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作医疗可以不报销吗

合作医疗可以不报销,合作医疗不属于报销的范围的有:自行就医、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第八条?自费范围。除第七条规定的开支范围以外的费用,由患者自理。举例如下:
  一、各种不属于公费医疗报销的自费药品,异型包装药品, 未经批准的外购药品。
  二、挂号费、出诊费、伙食费、特别营养费、住院陪护费、特护费、婴儿费、保温箱费、产妇卫生费、押瓶费、中药煎药费(包括药引子费)、取暖费、空调费、电话费、电炉费;病房内的电视费、电冰箱费等。
  三、医疗咨询费、医疗保险费(指医疗期间加收的保险费)、优质优价(指医院开设的特诊)规费、气功费(不含气功治疗费)。
  四、非公费医疗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体检、预防服药、接种,不育症的检查、治疗费。
  五、各种整容、矫形、健美的手术、治疗处置、药品等费用以及使用矫形、健美器具的一切费用。
  六、就医路费、急救车费、会诊费及会诊交通费。
  七、各类会议的医药费。
  八、各种磁疗用品费。
  九、未经指定医疗单位介绍或公费医疗机构批准,自找医疗单位或医师诊治的医药费。
  十、未经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同意自去疗养、康复、休养的医药费用。
  十一、由于打架、斗殴、酗酒、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造成伤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出国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发生的医药费用。
  十三、其他由当地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不应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的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夫妻有一方死亡财产是谁夫妻双方当中有一方死亡的应
      夫妻有一方死亡财产是谁夫妻双方当中有一方死亡的应该先把夫妻的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


·国家赔偿法不予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在诉讼案件当中,由于检察院方面的原因或者是审理环节的错误,偶尔会出现冤假错案的情况,国家对于冤假错案中的受害人是予以国家赔偿的。国家赔偿有着......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主体有哪些人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主体有哪些人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主体有哪些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


·如何申请个人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如何申请个人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对于专利的申请,个人可以作为申请主体,而公司同样也是可以申请专利的。那么个人申请专利的时候究竟该如何申请呢......


·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吗
      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吗(一)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第4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一、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


·我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


·保险管理服务包括什么内容?
      一、保险管理服务包括什么内容?保险管理服务是指保险人在与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接触的阶段,通过畅通有效的服务渠道,为客户提供产品信息、品质保证......


·商标权是受我国法律法规制度保护的,在生活当中,任何人都不可以
      商标权是受我国法律法规制度保护的,在生活当中,任何人都不可以冒用他人的商标,如果想要用一些商标来进行注册的话,那么也必须经过他人的许可。尤其......


·一、对于买房违约法院怎么处理?
      一、对于买房违约法院怎么处理?遇到卖房违约,那肯定是根据当初签订的合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对方拒绝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不能达成协商......


·受贿罪共同犯辩护词怎么写?
      一、受贿罪共同犯辩护词怎么写?1、认真阅卷,捕捉疑点查阅案卷,是了解案情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共同受贿罪辩护工作的第一道工序,一定要认真细致。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