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如何判刑?
一、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如何判刑?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客体要件有哪些内容?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程序和要求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对于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就直接侵犯了国家对国有土地的使用管理制度,破坏了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综合上面所说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由拥有土地的人才可以获得,如果工作人员利用低价的方式而非法的出让此权利,那么完全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数量的大小来进行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四川公车拍卖流程是怎样的
四川公车拍卖流程是怎样的公车拍卖是政府在取消公务用车后对公务用车的大幅处理,如何参加公车拍卖,公车拍卖是怎样的流程,具体步骤是什么,详细方法......
·通过关系贷款约定报酬是否有效?
甲与银行行长是同学关系,乙想通过甲向该行贷款,并约定按贷款总额的10%向甲支付报酬。但实际贷款后乙关没有向甲支付报酬,甲起诉乙。律师认为,对于......
·农村自建鸡舍怎么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拆迁已领取营业执照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应当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该补偿包括房屋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其他补偿,即您可......
·父母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父母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
·腰椎间盘突出症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腰椎间盘突出症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一、腰椎间盘突出症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
·检察院不批捕后能够取保候审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后能够取保候审吗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
·商标异议答辩书是怎么样的?
商标异议答辩书是怎么样的?一、简要说明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当申请注......
·司法鉴定能做假吗,怎么做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制度是我国司法审判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当事人受伤住院可能会涉及伤残的问题,一旦构成伤残那么赔偿的数目就会翻倍。因此这个......
·一、老公出轨生孩子算重婚罪吗?
一、老公出轨生孩子算重婚罪吗?老公出轨生孩子也不一定算是重婚,重婚表现形式有:(一)已经与配偶登记结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二)已经与......
·婚内出轨过错方能少分财产吗
婚内出轨过错方能少分财产吗一、婚内出轨过错方能少分财产吗?婚内出轨过错方不一定会少分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47条的规定,不分或者......
·违规制造枪支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违规制造枪支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1、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