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典抵押财产可以转让吗

民法典抵押财产可以转让吗按照当前最新的规定来看,在抵押期间,作为抵押人是可以将抵押的财产转让给他人的。不过,要是当事人之间对此有其他的约定,那么就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处理。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法条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406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抵押财产可以不经抵押权人同意进行转让吗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但不需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其一、抵押人转让财产的权利。根据《民法典》四百零六条,如合同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抵押人可以在抵押期间转让抵押财产,且抵押权不受转让行为的影响。其二、抵押人转让财产通知的义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财产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虽然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切身利益,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法律要求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其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前清偿的权利。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财产,应通知抵押权人,如抵押权人认为转让行为可能损害自己的抵押权的,可以要求抵押人将转让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民法典》新规定了抵押人可以不经过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但客观上很有可能出现抵押人转让了房产,抵押权人没法获得房款,但又不能像抵押人主张权利,只能向房产受让人主张权利。这确实会加重抵押权人的负担,所以建议抵押权人签订合同时,约定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财产不得转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自愿离婚协议书公证有必要吗
      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又可以叫做自愿离婚协议书。有些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为了避免日后反悔,都会选择将自愿离婚协议书公证,......


·民政局收养登记办理程序
      一、申请收养人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结婚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并......


·根据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附带民事诉讼提出才获得赔偿?
      根据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附带民事诉讼提出才获得赔偿?根据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并不是必须附带民事诉讼提出后才获得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在解决被告人......


·一、被继承人的抚恤金怎么分配?
      一、被继承人的抚恤金怎么分配?1、老人在去世前有遗嘱处置财产,依照遗嘱分配。2、老人在去世前没有遗嘱处置其财产,可以由直系亲属协商分配;3、老人在......


·交强险最低多少钱?
      交强险最低多少钱?一、交强险最低多少钱目前情况交强险最低价:以普通轿车为例,连续三年不出险第四年665元。第一年950元,第二年855元,第三年7......


·牵引车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多少?
      牵引车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多少?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


·《私募基金备案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私募基金备案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私募基金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


·重婚中事实婚姻的刑法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重婚中事实婚姻的刑法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事......


·农村水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


·建筑工程质保金什么时候退还?
      建筑工程质保金什么时候退还?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开发商时常迫于承包施工方的压力,如农民工讨薪、提前终止工程等,通过续签协议的方式将工程质保......


·长期股权投资是经营资产吗
      长期股权投资是经营资产吗一、长期股权投资是经营资产吗长期股权投资是属于经营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