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路运输损害赔偿规定

公路运输损害赔偿规定常见的交通运输方式有公路运输、水路运输以及航空运输。由于运输的交通方式不同,对于货物的安全保障也不同。相比较航空运输来说,公路运输的的问题比较多。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货物会面临损毁等情况。那么,公路运输损害赔偿的规定有哪些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具体内容。
  一、公路运输损害赔偿规定
  目前在我国尚没有专门针对汽车货物运输限额赔偿的法律条款,相关内容基本以原则性规定的形式存在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中,如《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法》中有关运输合同违约赔偿的
  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另外2000年交通部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制定了《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其中第八十三条规定货运事故赔偿数额按以下规定办理:(一)货运事故赔偿分限额赔偿和实际损失赔偿两种。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责任限额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尚未规定赔偿责任限额的,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二)在保价运输中,货物全部灭失,按货物保价声明价格赔偿;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按实际损失赔偿;货物实际损失高于声明价格的,按志明价格赔偿;货物能修复的,按修理费加维修取送费赔偿。保险运输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协议办理。(三)未办理保价或保险运输的,且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未约定赔偿责任的,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赔偿。(四)货物损失赔偿费包括货物价格、运费和其他杂费。货物价格中未包括运杂费、包装费以及已付的税费时,应按承运货物的全部或短少部分的比例加算各项费用。(五)货物毁损或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二、赔偿时的注意事项
  1、
  保价金额和实际损失的差额大小并不能作为违背公平原则的判断标准。我国《铁路法》、《邮政法》均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保价运输以保价金额为限的法律效力,而并没有因保价金额和实际损失金额相差过大的例外赔偿条款。由此我们可以认为我国已在法律上认可了保价运输中以保价金额为限的法律效力,保价金额过低于实际损失并不直接导致违背公平原则。2、
  《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不能理解为绝对公平,而应理解为相对公平,即承担相应的义务,享受相应的权利。在保价运输中,由于托运人需按保价金额一定比例支付保价费,故托运人往往会为减少支付保价费而少报保价金额。按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托运人因少承担了支付保价费的义务从而减少了在索赔中的权利,符合法律意义上的公平原则。3、
  保价金额是由托运人自身填写,导致保价金额过低于实际损失金额发生是由于托运人自身的故意,托运人完全可以预见此后果的发生,托运人应当为自己的故意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4、
  如果因保价金额过低于实际损失即按实际损失赔偿的话,对承运人而有失公平。首先,承运人并不知道货物实际价值,即无法预见损失的大小。其次,托运人少报保价金额已直接导致承运人少收了保价费。再则,托运人少报保价金额会导致承运人低估运输风险,从而无法通过投保等方式充分转嫁运输风险。对于公路运输损害赔偿规定我们在上文做了详细的介绍,对于一些公路运输赔偿时需要注意的问题,相信您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公路运输损害赔偿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在处理这些纠纷问题的过程中。您要是需要帮助,可以登录网站找有关律师为您服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交通事故无偿还能力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无偿还能力怎么办??????????针对肇事方等侵权人暂时无力进行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受害方或者受害方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强奸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强奸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


·银行信贷证明是什么?
      银行信贷证明是什么?在当今的金融活动中,通过银行进行短期的融资和过桥是一种常见的经营手段,企业得到资金后可以快速开展业务,而银行在资金返还时......


·国有土地使用证养殖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养殖办理在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无论是使用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都需要依法获得土地使用证拥有土地使用权,在获得国有土......


·一、醉驾交通事故打架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醉驾交通事故打架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醉驾造成交通事故打架肯定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醉驾本身就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夫妻诉讼离婚证件都有哪些?
      实践中,夫妻如果想要离婚的话,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协议方式或者诉讼方式。但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离婚,此时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件才行,那......


·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算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算共同财产吗?要看具体案情,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


·寻衅滋事30天当天能放人吗
      不一定。公安提请批准逮捕的最长期限为三十天,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期限为七日,所以在37天内没有做出逮捕决定很正常。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


·两限房申请
      两限房申请,人均住房面积15平米以下。3人以下家庭年收入8.8万以下,家庭总资产57万元以下。二、如果你已婚,你们两人名下都没有房产,是可以申请的。申......


·法律对走私烟的处罚的有关规定
      该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具体规定是:《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


·民事诉讼要什么材料?
      民事诉讼要什么材料?一、民事诉讼要什么材料?1、当事人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提交起诉状、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起诉证据等材料。委托代理人代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