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私放在押人员罪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

私放在押人员罪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私放在押人员罪处罚标准细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条 【私放在押人员罪】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规定未说明实施本罪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是,由于本罪属于渎职类犯罪,所以它必然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来实施,如果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或者依法释放罪犯的,均不构成本罪。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看管、管教、押解、提审等便利条件,所谓私放,是指没有经过合法手续,而私自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使其逃避关押。二、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或者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的;2、伪造、变造有关法律文书、证明材料,以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逃跑或者被释放的;3、为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故意向其通风报信、提供条件,致使该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4、其他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私放在押人员的犯罪事实,一般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为了获得非法利益,或者徇私舞弊,或者受贿等而导致的违法行为,相关情况的处理,还需要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来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国家赔偿免除情形有哪些?
      国家赔偿免除情形有哪些?国家赔偿免除情形有哪些??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也越来越
      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也越来越关注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被别人诽谤这样的情况,根据......


·在购买住房的时候
      在购买住房的时候,如果不能进行全额的付款,现在很多人都会选择按揭贷款买房,既然是按揭贷款买房就需要首先支付一定金额的首付款,并且按照相关的规......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哪些阶段?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哪些阶段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实行阶段,还可以发生在实行行为结束之后但在既遂之前。中止前的行为必须属于......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抗辩权能否约定放弃?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对于双方当事人的自主意愿尊重的是比较充分的,这一点在民法典当中体现的是比较彻底的,因此很多人想清楚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


·自诉案件需要支付诉讼费吗
      自诉案件需要支付诉讼费吗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起诉要抚养费要请律师吗
      抚养费是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应该履行的义务,但是有的时候因为离婚的原因是一方存在过错,没有抚养权的人经常会拖欠抚养费,试图用拖欠的方式赖掉拒绝支......


·居间合同违约责任中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居间合同违约责任中的权利义务有哪些一、什么是居间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


·离婚时未出生孩子的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
      离婚时未出生孩子的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女方起诉离婚,未出生的孩子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孩子出生之后,父亲应按月支付抚养费用,这是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员工情形
      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员工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结果是否公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结果是否公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违反相关的行政法规的行为,这些行为也需要进行严厉的处罚,也就是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