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标侵权连带责任是什么?

商标侵权连带责任是什么?一、商标侵权连带责任是什么?商标侵权连带责任是指商标共同侵权,通常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自然人(包括非法人联合体、个人合伙等)违反商标管理法规的规定,共同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1、本条是关于共同侵权行为制度的规定。其目的在于确定多人造成他人损害时责任的分配问题。2、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3、构成共同侵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主体的复数性共同侵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当行为人只有一人时,不可能成立共同侵权。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这
  一要件中的“共同”主要包括三层含义:其一,共同故意。上文介绍了多种学说,无论学者采纳哪一种学说,都一致认为,数个行为人基于共同故意侵害他人合法权
  益的,应当成立共同侵权行为。其二,共同过失。“共同过失”主要是数个行为人共同从事某种行为,基于共同的疏忽大意,造成他人损害。其三,故意行为与过失
  行为相结合。(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在共同侵权行为中,有时各个侵权行为对造成损害后果的比例有所不同,但必须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如果某个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不应与其他行为人构成共同侵权。(4)受害人具有损害这是受害人请求加害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一个基本要件。无损害,则无救济,如果没有损害,根本不可能成立侵权责任。4、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行为以其主体复数性和责任连带性有别于一般侵权行为。各国都有关于共同侵权行为的规定。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相对简略,故在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上易产生争议。立法之所以模糊规定,目的是保护受害人的利益。二、商标侵权构成条件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被告请求宣告专利无效,法院是否应中止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债务融资和债权融资模式有什么区别?
      债务融资和债权融资模式有什么区别?一、债权融资模式:1、国内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指银行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


·伪造继承权遗嘱什么后果
      伪造继承权遗嘱什么后果一、伪造继承权遗嘱什么后果?伪造遗嘱的的法律后果是会失去继承权,伪造的遗嘱也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


·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是多久不同类型的诉讼案件,法律中规定的审理期限并不一样,当然无论如何法官都是要严格按照规定好的审限对案件作出判决才行。而其......


·2023年重庆社保补缴3370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重庆社保补缴3370的相关政策有哪些?社保顾名思义为社会保险,是国家带给我国公民的一项福利政策,用于保障我国公民在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时候的基......


·离婚诉讼中原告一定要出庭吗
      一方就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那么他就是原告,此时属于首告人。那么通常在进行诉讼的时候,就要求原告一定要到场。那到底离婚诉讼中原告一定要出庭吗......


·离婚抚养权乙肝患者可以抚养吗
      离婚抚养权乙肝患者可以抚养吗如果有乙肝离婚的时候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性就非常小,因为乙肝是属于传染性疾病之一,孩子在没成年之前身体各方面的抵抗......


·夫妻分开10年还能分财产吗?
      夫妻分开10年还能分财产吗?夫妻分开10年不能分财产的,离婚已经有十年再要求分割财产的话是不可以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一般民事权利保护的......


·股权转让协议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具体是什么
      股权转让协议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具体是什么?????在生活中,您知道股权转让是需要写股东转让协议的,因为股权的转让是十分慎重的决定,不仅涉及......


·离婚后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后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孩......


·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