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才构成招摇诈骗罪。那具体该怎么认定招摇撞骗罪呢?具体来说,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认定招摇撞骗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
  
  2、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
  
  二、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这两种犯罪的区别: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
  
  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
  
  (二)本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1、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的,被害人在受骗后往往是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虽然也有诈的成份,但却是以恫吓被害人为特征,即对财物的持有者施以恫吓,造成其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习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2、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其直接侵犯的不仅可能是财产权,也可能是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只能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需要注意的是,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财物数额巨大的情况下,这种犯罪行为已不再能为招摇撞骗罪所包括,而应适用数罪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以诈骗罪定罪量刑。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施工企业融资存在的困境是什么?
      施工企业融资存在的困境是什么施工企业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从事建筑行业的,其实市场上的施工企业在进行融资的时候,不一定所有的施工企业融资的渠道都比......


·根据法律规定五保户欠钱不还怎么办?
      五保户欠钱不还可以和对方私底下协商,要求在其承受能力下进行还款,然后剩下的分期付款。毕竟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当事人来说他们的经济能力确实无法负......


·监外执行书什么时候出
      监外执行书的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暂予......


·离婚协议中债务的转移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债务的转移有效吗?夫妻债务分担协议内部有效,一般对第三人不产生效力从法律角度来讲,此协议只对你们有效,对第三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需要重新订立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需要重新订立吗?不需要的,因为《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


·刑事诉讼法解释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刑事诉讼法解释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给探视权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给探视权怎么办?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实施探望权起诉书范文原告:周××,男,1963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公......


·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一、窝藏、包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


·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规定有哪些?建筑工程行业之中自然少不了工程造价这个项目,在房地产行业发达的今天,建筑工程造假行业也拥有不少的从业人群。......


·法院的罚金不交派出所的保证金拿的到吗?
      一、法院的罚金不交派出所的保证金拿的到吗拿不到,在司法实践中,针对这类情况,在宣判前,法院会提前通知公安机关暂缓办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事......


·产品一样商标不一样算侵权吗
      产品一样商标不一样算侵权吗?商品一模一样,只是商标不一样不一定不构成侵权,还要看两商标是否相似,以至于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发生混淆。根据《商标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