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时效抗辩书怎么写

诉讼时效抗辩书怎么写一、诉讼时效抗辩书怎么写
  诉讼时效抗辩是在答辩状表述的,在答辩状中可以这样写:
  事实:本案被答辩人对此所主张的权利已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
  理由:根据《民法典》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本案中答辩人是在??????? 年??????? 月??????? 日为被答辩人出具的该合同,至今已有3年多的时间,即便在此期间答辩人真的未向被答辩人支付合同款,被答辩人对其所主张的权利也未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故该主张现已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另外根据《民法典》第195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的规定,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中被答辩人也未举证证明其主张的诉求在此3年期间中断过。所以事实上答辩人与??????? 年??????? 月??????? 日左右,就将所欠被辩人劳务费付清后,并不再欠其款,对此被答辩人也拿不出其证据,足以证明中断的事实。据此,被答辩人为其主张未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故该诉求已超诉讼时效。
  二、诉讼时效抗辩权的限制
  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限制。新规定列举了四种债权请求权,当事人对这四种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四种债权请求权分别是: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三、诉讼时效抗辩的提出时间
  1、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2、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二是该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何谓新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3、当事人在再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或者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均不予支持。
  综上,诉讼时效抗辩书是在答辩状中反映出来的,我们在上文为您介绍了诉讼时效抗辩书的范文,以及诉讼时效抗辩提出的限制和提出的时间,相信您对于诉讼时效抗辩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诉讼时效抗辩的提出是有一定的技巧的,因此我们提醒您最好委托律师帮助您进行这一项程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婚姻法规定男的起诉离婚吗?
      一、婚姻法规定男的起诉离婚吗?男女双方都有起诉离婚的权利。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


·办案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是对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和处刑的基础,只有查清犯罪事实,才能正确定罪量刑。因此,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主体需要重新签订吗?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主体需要重新签订吗?公司主体变更,如果是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分立、合并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均继续有效,不用重新签订劳动......


·诈骗罪还了钱还能告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碰到一些不法分子对我们骗取私或者公有财产,这就属于诈骗,是犯法的行为,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诉讼对方并要求还钱的,......


·离婚起诉前房产过户有用吗?
      离婚起诉前房产过户有用吗?离婚起诉前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过户处理,但如果涉及到私自转移房产则是需要追究责任的。如夫妻没有约定婚姻财产的归属的协议......


·没有劳动关系的上社保怎么上?
      社保包括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它对参保人的基本生活起到了保障作用,在参保生病时以及退休后都可以获得一定的保障,以减轻参保人的经济压力。我......


·想申请法律援助怎么做?
      想申请法律援助怎么做?一般情况下如果您申请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当向义务机关或义务人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具体来说:1、请求国家赔偿的,向......


·行政处罚法已几次修改?
      行政处罚法已几次修改?现在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做每一件事都应该讲究有法可依,有法可循。行政处罚法就是我国为了规范行政部门的执法方式而制定的......


·自愿解除劳动关系补偿
      个人与企业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只要存在,我们就可以享受到一些权益,当公司对我们提出要求辞退的时候,我们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这些补偿都是法律中所......


·关于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一、关于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


·征地补偿协议甲方是谁?
      征地补偿协议甲方是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征收现象在我国变得越来越常见,因此带来的土地征收纠纷也是非常多的,在新闻中关于土地被强征的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