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诉讼财产保全保险案例有哪些?

什么是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诉讼财产保全保险案例有哪些?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产生,对于当事人有何作用,这是您最为关心的,也是不了解。现在我们就用一些案例来看看诉讼保全责任保险的作用有哪些?下面我们带您去体会。一、诉讼财产保全保险案例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指对于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如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法院判决生效后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1、被人借款20万元一直拖着不还,富阳的张先生将对方告到法院。打赢官司问题不大,但张先生有一个担忧,这个借款人名下值钱的财物只有一辆丰田轿车,要是对方在判决生效法院执行前把车子给卖了,官司就算赢了不也白搭?张先生在起诉的同时想到了财产保全,因为他一旦申请成功,借款人在一定时间内就不能卖这车子。借款金额是20万元,这事要是搁在以前,张先生需要提供等同于20万元的财产担保,或者向法院缴纳高额(9万元)保证金,或者找一家符合条件的公司
  做担保。张先生自己拿不出保证金,找公司担保又麻烦,在杭州富阳区法院法官的建议下,张先生昨天花1200元购买了一份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凭这份保单就轻松搞定了担保,他就不用担心被告把车子转移、隐匿或变卖了。据了解,张先生也是成功申请杭州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并受益的第一位诉讼当事人2、除新闻报道的案例外,笔者还了解到部分法院采用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情况,如:2013年,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认可了原告提供的某保险公司提供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作为担保符合规定,裁定对被告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2015年6月,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由某保险保险公司提供担保,法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冻结了被告银行存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2015年4月,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某保险公司保单保函一份作为诉讼保全担保,法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它财产,查封担保人的房屋一套。2015年6月,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担保人某保险公司为此诉前保全提供担保,法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为了保障判决的执行和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裁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予以查封。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优势:1、手续简单。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人只需要在某一保险公司的任一营业网点或通过其他指定方式购买财产保全责任险,保险公司即可为申请人开具保单及保函。申请人办理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方式与购买普通保险的程序一样,购买便捷、程序简单。2、全国覆盖。全国性的大型保险公司在全国各地均具有分公司和营业网点,可以将此种标准化的保全担保方式覆盖到全国各地,极大地方便各级法院和申请人。3、信誉度高。保险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纳入国家金融监管体系,其公司治理、风险控制、资金实力等方面远远优于普通担保公司。由保险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担保,对被申请人的保障力度明显强于一般的担保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作为法院现在推行的一种方便当事人的保险,其不同于其他传统保险,他将司法案件也纳入了保险的范围,并在全国的司法案件的保全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于没有能力提供担保但是又需要诉讼保全的当事人来讲有着极大的意义。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在现实中的运用的案例,希望对您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更加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需要可以致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1、对于夫妻共有财产
      1、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比例分出配偶的财产),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女职工在怀孕以及哺乳期内,用人单位是不可以以此为理由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哺乳期......


·申请发明专利如何获得优先权
      申请发明专利如何获得优先权一、申请发明专利如何获得优先权?1、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


·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小产权房这一个概念,这主要是因为最近一段时间国家政府拆......


·轻微肇事逃逸没有现场谁承担责任
      一、轻微肇事逃逸没有现场谁承担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内部职工融资的企业融资违法吗
      内部职工融资的企业融资违法吗?企业融资是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扩大自己的规模一种方式,也正是这种方式让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的以生存下来。融资......


·国家赔偿法期间自然日
      国家赔偿法是针对国家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时,给他人造成损害后作出的赔偿。其中赔偿主体为国家。国家赔偿法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国家赔偿法期间自然日的......


·遗腹子可以继承遗产吗?
      遗腹子可以继承遗产吗?1、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


·订立公证遗嘱能修改吗?
      订立公证遗嘱能修改吗可以!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


·校车超载如何处罚个人?
      校车超载如何处罚个人?所有的车辆都是由限载的规定的,不论是承载人员还是拉货物,都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活动是重量。校车是机动车辆之中的较为特殊的......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年合理吗?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年合理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年是合理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