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费率是多少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费率是多少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是针对诉讼保全过程中的风险而设立的一种保险,能够为被保险人提供担保以及承担赔偿责任等等。但是许多对于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还不是很了解。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费率的相关知识,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费率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费率是由保险公司确定,费率的构成包括了1、纯保险费率:保险额损失率 稳定系数:(保险额损失率=保险赔款总额费率/总保险金额×1000‰)2、附加费率:(保险业务经营的各项费用 适当的利润)/纯保险收入总额不同的保险公司对于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费率的定价不同,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
  二、确定费率的原则
  保险人在厘定费率时要贯彻权利与义务相等的原则,具体而言,厘订保险费率的基本原则为充分、公平、合理、稳定灵活以及促进防损原则。
  1、充分性原则
  指所收取的保险费足以支付保险金的赔付及合理的营业费用、税收和公司的预期利润,充分性原则的核心是保证保险人有足够的偿付能力。
  2、公平性原则
  指一方面保费收入必须与预期的支付相对称;另—方面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保费应与其所获得的保险权利相一致,保费的多寡应与保险的种类、保险期限、保险金额、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等相对称,风险性质相同的被保险人应承担相同的保险费率,风险性质不同的被保险人,则应承担有差别的保险费率。
  3、合理性原则
  指保险费率应尽可能合理,不可因保险费率过高而使保险人获得超额利润。
  4、稳定灵活原则
  指保险费率应当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以保证保险公司的信誉;同时,也要随着风险的变化、保险责任的变化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5、促进防损原则
  指保险费率的制定有利于促进被保险人加强防灾防损,对防灾工作做得好的被保险人降低其费率;对无损或损失少的被保险人,实行优惠费率;而对防灾防损工作做得差的被保险人实行高费率或续保加费。
  三、诉讼财产保全责任的优势
  1、有利于案件审理和当事人利益保护。诉讼财产保全中,因保全申请人无法提供货币、实物财产进行担保或进行财产保全的时限较为紧迫,无法完成保全手续造成保全不能而我又损申请人利益的情形时有发生,增加了当事人与法院摩擦,也不利于案件合法公正解决。诉讼保全引入保险担保机制,由申请人出具其与有资质保险公司签订的担保保险个痛,保险公司承担诉讼保全担保,对解决申请人无担保财产困境和保护当事人利益有积极意义。2、对当事人而言保险人担保又担责成为亮点。诉讼保全引入保险机制,一方面为申请人申请诉讼保全提供担保。被申请人的财产得以保全为后期执行提供保障,另一方面若申请人败诉后,被申请人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申请人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予以承担。既能赔付被申请人损失也避免申请人财产损失,这是担保公司不具备的功能。3、对法院而言,增加了控制风险手段。法院作为居中的裁判者,对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必须予以保护。诉讼保全中,申请人败诉以后被申请人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是否都能够得到赔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都需要承担一定的保全风险。诉讼败犬引入保险机制,以保险手段则可以帮助司法有效地控制这种风险。4、有效消除担保公司担保形式的缺陷。担保公司保证担保费率较高、申请人承担败诉损失风险、担保公司灿在破产倒闭风险、担保公司无法参与异地案件担保等都增加了诉讼保全的难度和风险。而诉讼保全引入保险机制,在保单设计上就已经限制了上述风险的发生,即保险费率低于担保公司保证担保费率,保单中不设受限免责条款且增加了不可抗辩条件,因财产保全造成被申请人的损失,保险人应不可抗辩的相被申请人承担保险责任,对被申请人现行赔付。同时约定保单中不得退保从而避免保险人中途退保行为的发生。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费率不是固定不变的,有一定的计算标准,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疑问的话,请您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2023征地补偿款怎么管理使用?
      征地补偿款怎么管理使用?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期限一般规定都是六个月内,依据2018年2月6......


·垄断竞争和完全竞争的区别
      垄断竞争和完全竞争的区别是什么?一、完全竞争(一)概念完全竞争(PerfectCompetition),通常是指下列条件占主导地位的市场状况,即市场上存在大量的......


·2023年贩毒能判缓刑吗
      贩毒能判缓刑吗贩毒罪是否缓刑要看其犯罪的情节。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犯罪预备的法定最高刑是什么?
      一、犯罪预备的法定最高刑是什么?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犯罪预备......


·公司调岗合理性认定
      仲裁和司法实务中,岗位或工作地点调整的合理性一般考虑以下因素:1.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2.是否属于对劳动合同约定的较大变更;3.是......


·非道路交通事故商业险赔偿吗?
      我们知道,通常是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在承保范围内的,保险公司才会作出理赔。那要是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呢?此时保险公司是否会赔偿?接下来,我们......


·司法强拆前法院会调解吗
      不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般不适用调解。司法强拆是指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


·继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
      继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判断继子女对继父是否具有赡养的义务,首先要看继父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还要注意的是,如果存在事实上的抚......


·购买商品房的风险要怎么防范
      购买商品房的风险要怎么防范一、购买商品房的风险要怎么防范购买商品房要注意以下事项:1、买在房产项目清盘时。刚开始卖和最后卖的商品房价格一......


·永川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永川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在我国各省市,国家机关为了某种利益的需要,是可以征用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为了防止发生民乱,在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