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什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二、怎么认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且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因而是特殊主体。具体而言,包括:①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经理、负责人、职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他们或者有特定的职务,或者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务之便或工作之便侵占单位财物而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也应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司法实务中,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般职员和工人,如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或者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包括合同工和临时工,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而仅以提供劳务获取报酬而没有确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不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不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经过以上内容的分析,相信您都知道了职务侵占罪的客体应该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而侵犯的对象则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同时,法律规定,能够构成此罪的也只能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口头传唤8小时后怎么办
      口头传唤8小时后怎么办头传唤是我国刑事诉讼法里面查证的一种方式,由公安机关执行,一般不会超过八个小时,那么口头传唤超过8小时怎么办?相信很多人对......


·职务犯罪的界定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职务犯罪的界定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司法解释规定的职务犯罪的界定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1、职务犯罪主体:职务犯罪的主体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一是国......


·广州买房需要多少收入,有哪些买房条件
      目前,房价越涨越高,买房成为了人们的一大难题。广州买房需要多少收入呢?这是人们比较关心的问题,要在广州买房,要了解广州的房价以及需要的条件。接......


·丧葬费抚恤金属于遗产吗?
      丧葬费抚恤金属于遗产吗?1、丧葬费抚恤金不属于遗产。2、遗产指的是我国公民在死亡之后遗留的财产,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个人的财产转让给他人。3、死亡......


·360度反馈评价实施步骤
      360度反馈评价的实施步骤包括六个环节:  1、组建360度反馈评价队伍。此处应注意的是对于评价者的选择,无论的是由被考评人自己选择还是由上级指定......


·配偶一方去世房产继承要交税吗?
      配偶一方去世房产继承要交税吗?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个人继承房屋过程中......


·合同律师可以提供怎样的服务
      合同律师可以提供怎样的服务一、合同起草1、为委托人提供合同知识的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增强委托人合同意识和提高当事人制作、签订合同技巧;2、为......


·婚前财产是什么意思2023
      婚前财产是什么意思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


·租房子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包括哪些
      租房子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包括哪些1)当心租房过程中的骗局。目前许多骗子以提供租房为由欺骗求租者,租房者一定要确认出租者是不是真正的房东,是不是......


·聚众斗殴从轻处理还需要判刑吗?
      聚众斗殴从轻处理还需要判刑吗?聚众斗殴是指为了满足个人的一己私欲而纠集多人进行的打架斗殴事件。聚众斗殴往往会产生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不仅仅......


·单方解除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单方解除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1、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2、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