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第二,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租赁期限长短来划分是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是考虑到租期长短与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有直接关系,因为租期长的合同往往是租赁物价值较高,租金较多,对租赁物的使用消耗也多一些,如果以书面形式将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清楚,在将来发生争议时就有据可查,易于解决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并非导致合同无效,而是产生约定的期限不予承认的效果。一般规定形式要件的条款,是为了提醒当事人尽到审慎义务,重视合同的订立。因而,在法律规定需要以书面形式汇立的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无效。但本条降低了书面形式作为生效要件的影响,无论合同成立后,双方是否履行了主要义务,都承认合同效力。但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该条的立法目的是解决长期租赁情形下对期限争议的问题,若否定非书面形式的长期租赁合同的效力,则违背立法初衷。以不定期租赁作为不采用书面形式的后果,促使欲保持交易稳定性的当事人注重满足订立合同的形式要件。同时,增加欲保持交易状态灵活性的当事人从合同中摆脱的可能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者工资包括哪些
劳动者工资包括哪些工资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
·工程质量保修金额度比例是多少
工程质量保修金额度比例是多少?工程质量合格是建设方对施工单位的基本要求,为了确保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防范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双方在签署承包合......
·教师对于初中生斗殴打架怎么处理?
初中生斗殴打架是明显违反学校规定学校纪律的,是学校里面严肃禁止发生的。但是由于初中学生身心发育不健全,正处于懵懂无知时期,认知能力尚且有限,......
·投标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投标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在一些建设施工项目开始施工之前,会向社会发出投标公告,由各个公司参与投标,投标成功就可以取得这个项目的施工合同了......
·商标侵权应公开赔礼道歉吗
不应该,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主要适用侵犯人身权的场合,而商标权是一种财产性质的权利,不应适用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而且权利人提出此种诉讼请求是为......
·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如何分割离婚房产
夫妻离婚对于房产的分割,在不同的情况所对应的分割方法也不同。在实践中,离婚夫妻就房产分割往往会产生不小的争议,那到底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呢?我......
·工伤人员工资待遇武汉是怎样的
工伤人员工资待遇武汉是怎样的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
·离婚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近年来,很多地方的离婚率都呈上升的趋势,夫妻之间在离婚的同时也伴随很多财产分隔、子女抚养等问题,这些问题若处理不当情景严重就会构成犯罪,如离......
·公司签合同付款给分公司合法吗?
公司签合同付款给分公司合法吗?合法,但需要总公司授权,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
·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制是什么?
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制是什么?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制是需要为他付出一定的行政方面的惩罚,比如说罚款,还有就是民事赔偿,价格欺诈行为指的是指经营......
·一、职工上下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
一、职工上下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只有两种情形,一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