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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恋人的债务,债主可以向另一方追讨吗?

恋人之间同居产生的债务通常会让债主认为另一方有偿还的义务,其实是不可以这么断定的,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析,首先需要分清其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同居双方都已承担偿还的义务。

  

  那么,哪些是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呢?通过一些例子就可以知道,比如:

  

  1、如果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务,一般需要双方共同承担。例如一方向他人借钱交房租、水电以及买米油盐酱醋等;

  

  2、同居期间因为共同生产生活产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如能证实是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则有一方个人承担。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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