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为了规范合同的法律效力,在我国,要求您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要遵守合同的签订流程来签订。如果,对合同的内容条款都不了解,甚至是对厂家都不了解的情况下就贸然的签订合同的话,法律风险是非常大的。在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民法典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一)什么是要约
  1、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要约取得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第二、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指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出的要约。第三: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要约能否为另一方所接受,关键是看发出的要约对对方是否亦有利。即使对方表示了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双方还必须要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方法以及要求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约人考虑是否承诺。2、要约的形式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以对话形式作出。3、要约的法律效力和要约的撤回、撤销要约的生效时间因要约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对话形式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时,要约发生效力。书面形式的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前是可以撤回的。
  (二)承诺
  1、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2、承诺应具备以下几点:第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第二、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第三、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3、作为意思表示的承诺,其表现形式应与要约相一致。4、因承诺的生效也就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因此承诺时间至关重要。我国民法典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承诺生效前也是可撤回的。撤回的程序、要求,与要约撤回的程序、要求,完全相同。当受要约人正式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作出承诺时,合同成立。销售代理合同的签订流程和所有的合同签订流程都是一样的,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要确定合同当中的条款,如果有必要的话,为了规避违约风险,我们建议您在签订销售代理合同之前,一定要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合同当中的条款都符合法律规定的话,就可以签字盖章了。
  
  
  
总结: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为了规范合同的法律效力,在我国,要求您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要遵守合同的签订流程来签订。如果,对合同的内容条款都不了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股东会解聘经理符合新公司法规定吗
      股东会解聘经理符合新公司法规定吗?我国公司法制定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司经营中各方的合法权益。公司中大小事务的决策都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我们知道,股份有限公司会设立股东会,股东会可以对公司......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与对环境要求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环境保护公益诉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与对环境要求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等走进司法的大门。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确定环境污染损害程度往往需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的鉴定和评估。有效的鉴定和评估是得......


·没结婚证老婆重婚犯法吗?
      没结婚证老婆重婚犯法吗?没结婚证说明不构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不存在重婚的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有限责任公司融资吗,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融资吗,融资的方式有哪些?根据我国相关民事伐啦规范,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市场上,存在着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两种较为常见的企业形式。我们知道,股份制有限公司是可以......


·当事人提管辖权异议的时间有限制么?
      当事人提管辖权异议的时间有限制么?一、管辖权异议应在什么时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主张或者意见。《民事诉讼法......


·学校防高空坠物怎么宣传?
      学校属于人群比较集中的地方,在学校里面家长们最关心的是孩子的安全问题,所以我们在学校的老师更应该注重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关于高空坠物也是重点问题之一,关于学校防高空坠物怎么宣传这一问......


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