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什么?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什么医疗事故的发生是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缓解医患关系,维护社会秩序,政府退出了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什么是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怎样赔付的?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一、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什么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一种制度,它的目的在于拓宽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是由卫生部推动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一种处理医患纠纷的制度。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国家强制保险,医院或者医生必须购买,它的作用就如同交强险一样,以加大对医疗事故受害者的赔偿力度,缓解医患矛盾。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医疗工作的“医强险”。保险人须具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每次事故赔偿金额和累计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单所注明的赔偿限额: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发生医疗事故后,被保险人为减少对患者人身损害,及时采取诊疗措施所支付必要的合理费用;发生医疗事故后并在仲裁或诉讼前,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因医疗事故支付的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投保医疗责任险的保险人必须是正式在编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在保单所注明的保险期限、追溯期以及承保区域范围内,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医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且由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保险期限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并经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申请,保险人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确认构成医疗事故的,负责对患者进行赔偿。二、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怎样理赔的发生医疗事故以后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1、取得医疗事故责任鉴定书。一般保险公司要求鉴定机构是县级以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2、如果患者因为医疗事故死亡的,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销户证明。3、发生医疗事故以后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因为在保险单中会写明索赔的期限。4、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的资料,包括保险单、索赔申请书、医疗事故鉴定书或死亡证明书等等资料。5、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是医疗费,经济补偿,诉讼律师费用及其他费用。但是保险公司的赔偿一般是有限额的,根据不同的保险公司有不同的赔偿限额。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关于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的全部内容,为您分析了什么是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一种由卫生部强制要求医院或医生投保的强制保险制度,并且在上文为您提供了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怎样理赔的,具体内容是理赔的程序,理赔需要的材料以及理赔的赔偿金额范围。相信您对于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什么疑问的话,请您来电咨询或者登陆网站,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详细解答。
  
  
  
总结: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什么医疗事故的发生是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缓解医患关系,维护社会秩序,政府退出了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但是很多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的管理办法是什么水利水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的管理办法是什么?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借钱已还但借条丢了怎么写字据?
      借钱已还但借条丢了怎么写字据?如果借条丢失的话,债务人在还款时,债权人应该据实写清收到还款的实际金额、并注明《借条》确实已经遗失等事项。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借条上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已经全......


·高空坠物该追究谁的责任
      高空坠物该追究谁的责任小区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从建......


·江苏省各类犯罪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标准
      1。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抢劫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2。盗窃罪(刑法第264条)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万元......


·买房办假离婚好吗
      买房几乎成为当今最热门的话题,政府也推出了相关的限购政策想要减低人们买房的热情,无奈限购政策的漏洞让一些人想出了各式各样的方法应对,其中就有假离婚买房办,假离婚很明显是不合乎现代......


·工厂的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工厂的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在我国,大多数的土地使用权都是有年限的规定的。不同用途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不一样的,在城市经济较为不发达的地方,有很多工厂,这些工厂用地是通过在政府机关划拨......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