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判决和裁定的区别都有哪些

  一、判决和裁定的区别都有哪些人民法院用裁定处理的刑事程序问题主要有:诉讼期限的延展;中止审理;维持原判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驳回起诉;核准死刑等。人民法院用裁定处理的实体问题主要针对执行中的诉讼,例如减刑、假释等。裁定和判决之间的区别是:1.判决只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以及当事人耽误期限,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申请是否准许时,可以适用裁定处理。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裁定书是裁定的书面形式。其格式、写法和署名,与判决书基本相同,只是内容相对简单。二、裁定指什么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者判决执行过程中对有关诉讼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上文中已经为您做出了讲解,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一般判决指解决实体问题,但裁决同时可以对实体和程序问题进行解决。当然,在对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法官也是可以做出决定的,至于适用决定的情况,你可以上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总结:一、判决和裁定的区别都有哪些人民法院用裁定处理的刑事程序问题主要有:诉讼期限的延展;中止审理;维持原判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驳回起诉;核准死刑等。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精神病人长期被关押怎么办?
      精神病人长期被关押怎么办?精神病人长期被关押可以提出保外就医的请求,精神病人可以被关押在拘留所。先关押,然后做鉴定,鉴定结果为精神病的,释放。间歇性在未发作期间犯罪的应当关押,并负刑......


·购买汽车惩罚性赔偿的意义是什么?
      购买汽车惩罚性赔偿的意义是什么?惩罚性赔偿是由补偿性赔偿部分加惩罚性赔偿部分组成,因此,它除具有一般赔偿损失的功能外,还有着自己独特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受害人的超损失赔偿......


·小孩打架怎么处理才是最好的
      我国从孔子时代开始一直在倡导以“礼”为先,教导我们时时刻刻做任何事都需要将礼仪放在首位,但是小孩子们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可能对很多道理都不懂,常常会引发肢体上的冲突,虽然我国法律对......


·不能作为遗产的还有哪些内容?
      不能作为遗产的还有哪些内容?①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人身权不能继承。如著作权中署名权。②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以特定身份为客体的,不能继承。如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的,受......


·劳动合同集体诉讼可以提起吗?
      劳动合同集体诉讼可以提起吗?集体劳动合同是可以诉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


·商标权侵权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权侵权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


判决和裁定的区别都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