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业秘密与不正当竞争的区别

  商业秘密与不正当竞争的区别是什么普通员工不会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但是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或者是某些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对于公司的商业秘密都是具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的。有的时候,一些公司在不正当竞争的过程当中就会侵犯其他公司的商业秘密.但是,商业秘密与不正当竞争这两者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
  一、商业秘密与不正当竞争的区别是什么?
  在市场竞争中,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一些经营者和其他的参与市场参与者违反诚信公平等原则,违反法律规定,采取不正当的方式进行竞争,如商业毁谤、商业贿赂 、侵犯商业秘密、虚假广告。在不正当竞争过程中包括侵犯商业秘密这一行为。商业秘密与不正当竞争的最大区别在于,商业秘密属于企业内部的信息,而不正当竞争是一种手段。
  二、两者之间的联系
  不正当竞争(unfair competition)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商业秘密(trade secrets),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中规定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三、商业秘密权的内容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权利人对其商业秘密享有权利并禁止他人侵犯。对侵权人除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外,还必须赔偿权利人的财产损失或处以罚款。由此可见,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认定权利人依法对其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享有专有使用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与有形财产所有权人一样,依法对商业秘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一)占有权
  商业秘密的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可以自己占有商业秘密,在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有约定的情况下,非权利人也可以占有该商业秘密,甚至在没有法定或约定的情况下,非权利人也可能占有该商业秘密,当然,此占有为非法占有,是法律要排除的行为。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是商业秘密带来竞争优势的前提。这种控制与管理包括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他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泄露与使用(包括知密者许可他人使用)。
  (二)使用权
  使用是依照商业秘密的性质和用途对商业秘密加以利用。权利人有权依法使用自己的商业秘密,他人不得干涉。在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非权利人也可以使用该商业秘密。当然,如果非法使用,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收益权
  收益即收取商业秘密带来的利益。权利人有权通过自己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也可以通过转让商业秘密,从受让人那里获得经济利益。 权利人还可以将商业秘密作为投资,在生产经营中获得经济利益。收益权一般由权利人行使,他人行使商业秘密时,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外,收益归权利人所有。
  (四)处分权
  处分是决定商业秘密事实上和法律上命运的权能。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已的商业秘密。例如:放弃对商业秘密的占有,对商业秘密不再采取保密措施,赠与或转让商业秘密等。商业秘密本身是针对企业内部的一些相关信息,而不正当竞争是属于一种手段.是个别公司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通过侵犯其他公司的商业秘密来作为不正当竞争的一个手段,不过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不正当竞争都是违法的.
  
  
  
总结:商业秘密与不正当竞争的区别是什么普通员工不会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但是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或者是某些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对于公司的商业秘密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醉驾经过判决怎么处罚?
      一、醉驾经过判决怎么处罚?醉驾经过人民法院处理的,会以危险驾驶罪处六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所以危险驾驶罪最高刑也仅仅......


·无偿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怎么行使
      无偿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怎么行使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范本的内容有哪些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范本甲方(出让方):乡(镇)村组,农户姓名身份证号:住所: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住......


·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 企业是否可以相互借贷
      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企业是否可以相互借贷借贷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是日常生活中常发生的,对融通资金,互通有无,满足生产经营和生活需要,有重要作用......


·法院刑事审查起诉阶段受害人可以撤诉吗?
      一、法院刑事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撤诉吗?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受害人是不能撤诉的,既然是由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那就说明当前的这起刑事案件本身就是公诉案件。只要是公诉案件,只有人民检察院......


·征地过程中“一书四方案”应该公开吗?
      征地过程中“一书四方案”应该公开吗?1、“一书四方案”指的是什么?依据法律规定,任何一个建设项目都必须有“一书四方案”,具体是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


商业秘密与不正当竞争的区别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