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哪些

  对于他人的遗忘物、埋葬物等等,如果非法占为己有的,当达到了一定数额之后一般就会被认定构成侵占罪。而这与职务侵占罪不一样,法律中规定只要是一般主体就可以构成侵占罪。而在犯罪对象上来看也是存在差异的,那么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二)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就不能以本罪论处。(三)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四)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二、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哪些侵占罪的对象,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包括两类:一类是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另一类是行为人持有的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1、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代为保管”就是“行为人代替他人保管”的意思,但是不能将代为保管仅理解为是行为人未经他人委托而基于某种事实自行代替他人保管,还应理解为是他人主动委托行为人代替他保管。2、遗忘物所有人非出于本意而丧失了控制的财物都是遗忘物,至于失控时间长短、能否回忆起遗置的时间、地点不予考虑。3、埋藏物埋藏物就是指埋藏于地下的财物。在理论界,学者们对刑法中规定的埋藏物是指私人所有的,还是国家所有的,存在争议。第一种观点认为,刑法中的埋藏物是可查明合法所有人的埋藏物,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属国家所有不在此列。第二种观点认为,“一般而言,国家和单位不存在埋藏物”。“他人”是指其他个人,不包括国家和单位。第三种观点认为,刑法中的埋藏物既包括私人所有的埋藏物,也包括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埋藏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以及埋葬物。但非法侵占了他人财物的行为,并不是一定就会认定为侵占罪,此时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而这也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所在。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总结:对于他人的遗忘物、埋葬物等等,如果非法占为己有的,当达到了一定数额之后一般就会被认定构成侵占罪。而这与职务侵占罪不一样,法律中规定只要是一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五险一金可以什么时候领?
      一、五险一金可以什么时候领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金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使出现断缴,只要在退休前缴齐费用即可。去异地工作者,需到原工作地社保......


·不服市级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怎么办?
      不服市级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怎么办?根据相关的规定,在日常中,当他人因驾驶不当,对我们的身体造成伤害。对方有义务对我们支付医疗费用。而在日后中,由于该事故落下程度较重的病根,也可以到......


·4s店集团划痕险怎么走具体程序
      4s店集团划痕险怎么走具体程序?1、机动车出险后报案2、机动车到4S站维修3、机动车车主或授权人、4S站接待员、保险公司定损员3方共同确定损失4、保险公司出具定损报告,机动车维修5、车主提供相关......


·现在人们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搬离自己的住所,当对原来的住所进行
      现在人们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搬离自己的住所,当对原来的住所进行房屋买卖时,关于原房主与新房主的水电费交接是怎样的呢?只有处理好细节问题,才能保证房屋交易继续进行,以下就是关于二手房房......


·关于土地使用权可以出租吗
      关于土地使用权可以出租吗1、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第一、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


·3人以上打架立案标准是什么
      该行为涉嫌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罪的立案标准是:其一、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应予立案追诉。其二、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


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