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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一方不想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一般都是夫妻双方之间对于是否离婚存在争议时才会采取这种离婚的方式。此时就会出现一方愿意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形。在实践中遇到起诉离婚一方不想离婚怎么办呢?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在法律中没有直接的规定,但依据普通的法律理论还是可以解决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的处理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时,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当婚姻双方当事人就是否离婚,以及夫妻财产分割与子女的抚养问题不能达成协议时;主张离婚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由法院判决,双方的婚姻关系自 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解除。
  因此,如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坚持离婚,那么主张离婚的一方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诉讼离婚的方法
  1、合法的离婚途径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2、如果夫妻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大问题达成一致,建议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10分钟OK,而且收费低廉。如果达不成一致,即无法协议离婚,那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了。
  (一)步骤方法
  1、确认合法婚姻存在。具体讲,就是在起诉离婚时:第一,有结婚证。第二,不存在重婚行为。
  2、确认具体管辖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的管辖,规定比较繁杂,最好去咨询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是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 一般来讲,如果夫妻双方都未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比如被劳教或监禁),就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即原告须在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如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则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准备诉讼材料
  1、诉状;
  2、身份证;
  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
  4、户口本(有子女的);
  5、出生证明(有子女的);
  6、证据(原告根据诉讼请求提交,被告根据答辩目的提交)。
  (三)诉状不需要写的太复杂,言简意赅,说明问题即可。建议咨询律师。
  (四)证据要根据你的诉讼请求来提交。比如你要求分割房产,就应该提交房产存在以及价值的证据。如果你认为被告存在虐待行为,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就应该提交能证明被告存在虐待行为的证据。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一方不想离婚怎么办呢?对此如果起诉一方不想离婚,就可以通过直接撤诉的方式解决。如果对方仍然想离婚就需要另行提起诉讼,此时不想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就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此时需要提出证明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证据就有可能会使法院判决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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