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讨债需要什么条件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讨债需要什么条件申请支付令讨债也就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强制债务方支付债款。但是法律对支付令的申请规定了严格的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则无法申请支付令。具体来讲,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讨债需要什么条件呢?而要是现实中不通过申请支付令的方式,还可以怎样讨债?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讨债需要什么条件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不必起诉,而是直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受理后,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采用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方便快速而且债权人支付的诉讼费用非常之少。缺点是:如果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则债权人需另行起诉。所以,采用这种方法的前提是债务人不会提出异议。
  二、不能申请支付令讨债怎么办
  如果通过分析,申请支付令不可行,则注意起诉前的准备工作:(一)注意证据的收集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纠纷中,债权人在起诉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说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协议,合同,送货单,提货单,电话录音等等。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另外,须注意对于收集的证据要及时,一般是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则,可能对方已超过举证期限而不予质证。同时,为了确保将来判决的执行、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二)诉讼时效不应忽视欠款纠纷,诉讼时效至关重要,如果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此类纠纷的时效一般为2年。具体时效的起算一般以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未主张权利的,建议债权人不要盲目起诉,应当寻找专业人士采取补救措施,如与债务人重新达成还债协议等等。借款、欠款纠纷看似简单,但实际上涉及的法律问题诸多,如何才能迅速收回欠款,对于债权人来说,具备一点法律知识是不可少的。在证据充足等条件下,如果债务人拒不还款,而债权人又不想打官司时,可以考虑申请支付令的方式来讨债,要求债务人还款。但是如果债权人的证据不充分,或者是债务人有不承认借款事实或是其他抗辩的情况,债权人将很难通过支付令的申请来讨回债款。至于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讨债需要什么条件,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总结: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讨债需要什么条件申请支付令讨债也就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强制债务方支付债款。但是法律对支付令的申请规定了严格的条件,不符合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发现自己的老婆和别人同居犯法吗?
      发现自己的老婆和别人同居犯法吗?一、老婆和别人同居犯法吗仅仅是同居不犯法,如果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周围群众都知道他们是夫妻的,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


·深圳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是怎么样的?
      深圳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是怎么样的?一、深圳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是怎么样的?第一步:办理批准证书变更手续提交材料:1、资金申请报告2、董事会决议3、章程修改案4、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权结构的分类包含哪些
      股权结构的分类一般来讲,股权结构有两层含义:第一个含义是指股权集中度。即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从这个意义上讲,股权结构有三种类型:一是股权高度集中,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


·一审时没有申请笔迹鉴定二审是否能申请?
      一审时没有申请笔迹鉴定二审是否能申请?一、一审时没有申请笔迹鉴定二审是否能申请?一审时没有申请笔迹鉴定二审是能申请的,如果原审,包括一审、二审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没有申请对笔迹......


·遗嘱可以打印吗可以。
      遗嘱可以打印吗可以。1、遗嘱人亲自操作电脑打印遗嘱应当是一份“书面遗嘱”,这种遗嘱应当按照书面遗嘱予以确认。2、根据法律,遗嘱是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写明年、月、日的遗嘱。然而,随着电脑......


·一、房屋买卖过户继承哪个更省钱?
      一、房屋买卖过户继承哪个更省钱?继承过户,父母子女之间的过户,继承的成本最低。继承过户是指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携带相关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也就是说,该方......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讨债需要什么条件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