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们知道,在我国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会对醉驾当事人立

  我们知道,在我国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会对醉驾当事人立案侦查。因此,醉驾当事人在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后,会接受公安机关的讯问,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做笔录。那醉驾要做几次笔录?醉驾会受到什么处罚?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作出以下回答,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醉驾要做几次笔录?
  
  1、法律没有规定,可以不限次数,直到事实查清。
  
  2、从司法实践来说,如果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作的讯问笔录,为了保证供述的稳定性、一致性,至少讯问三次以上。
  
  二、醉驾会受到什么处罚?
  
  1、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酒后驾车处罚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只要取得足够的证据可以查清事实即可。如果当事人在经血液检测之后被确认为醉驾的,会承担刑事责任,被处以一到六个月的拘役,同时,当事人的驾驶证还会被吊销,一般为五年,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如果驾驶的是营运车辆,则十年内不得再考取驾驶证。
  
  
总结:我们知道,在我国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会对醉驾当事人立案侦查。因此,醉驾当事人在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后,会接受公安机关的讯问,也就是我们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普通合伙企业如何承担债务
      普通合伙企业如何承担债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


·对医院医疗过错的举证应该由谁承担?
      对医院医疗过错的举证应该由谁承担?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患者要对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行为以及受损害......


·为了对违法犯罪行为施以严惩
      为了对违法犯罪行为施以严惩,同时也是为了警戒作用,我国对于特定情况下的违法犯罪行为是记录案底的。醉驾后在该驾驶员的行驶记录上就有着曾经醉酒驾驶的证明。那么根据法律规定醉驾后如何消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换押多少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换押多少天?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换押多少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换押的天数方面的时间规定并没有明确的说明,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


·事业单位人员刑事判决管制羁押算工龄吗?
      事业单位人员刑事判决管制羁押算工龄吗?事业单位人员刑事判决管制羁押不算工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的规定,国家机关......


·调解书的内容有哪些
      调解书的内容有哪些一、调解书的内容有哪些调解书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首部。在调解书的首部,主要写明仲裁调解书的标题、案件的编号及年号、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2)正文。正文......


我们知道,在我国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会对醉驾当事人立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