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现实中导致房产转让的原因其实是比较多的,最常见的自然就是买卖

  现实中导致房产转让的原因其实是比较多的,最常见的自然就是买卖、继承了,此时转让房产也有一定的程序,毕竟房产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在进行转让的时候必须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操作。那究竟房产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房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管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4、房管部门核审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6、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房产转让合同要公证吗
  
  房产转让合同需要公证。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应携带房产转让合同,填写房产转让合同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转让方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转让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2、转让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代理人代为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4、市房地产权管理处核发的(房地产证);
  
  5、全民所有制法人组织转让房产的,提供该法人组织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转让房产的批准文件;“三资”企业和“内联”企业法人转让房产的,提供载有董事会一致同意转让房产的书面决议(会议记录);
  
  6、公证机关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受让方应当提供的有关材料,与“合同公证”中购买方斋提供的材料相同。
  
  通过前文的介绍,您应该已经知道,房产转让是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来完成的。至于房产转让的程序,上文中我们已经为您做出了介绍。其中有些需要办理公证手续,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若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总结:现实中导致房产转让的原因其实是比较多的,最常见的自然就是买卖、继承了,此时转让房产也有一定的程序,毕竟房产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在进行转让的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变更监护人要求的条件有哪些
      变更监护人要求的条件有哪些更改监护人的条件是: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3.由于失去监护人。根据《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


·父母有一个不在了怎么立遗嘱?
      父母有一个不在了怎么立遗嘱?一、父母有一个不在了怎么立遗嘱?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立遗嘱时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


·小孩抚养权公证的规定
      小孩抚养权公证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


·征地补偿款配偶有权力分割吗?
      征地补偿款配偶有权力分割吗?征地补偿款配偶有权力分割,但是必须要经过夫妻双方协商之后才有权利进行分割,如果说婚后取得的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必须要经过对方同意,如果是婚前取得的,那么......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要社保么?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要社保么?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和职工就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必......


·公司合并分立的方式及程序
      公司合并分立的方式及程序当生意越做越大时可能就会面临公司的合并与分立,不管是哪一种老板的收益都在不断增加,同时其责任也在不断加大。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过程,一步走错以后解决起来就会......


现实中导致房产转让的原因其实是比较多的,最常见的自然就是买卖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