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确认离婚协议书效力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离婚的时候都要签订一个离婚协议书,主要的目的就是保障双方的利益在离婚之后不会受到损失,离婚一般只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起诉离婚,但是无论是哪一种方式都需要进行签订协议,那确认离婚协议书效力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在谈离婚协议书的效力之前,有必要先论述一下协议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
  1、离婚双方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离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离婚协议必须是男女协商一致达成的,且符合法律规定;
  4、协议离婚须得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查批准。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离婚协议书能否反悔
  离婚协议书签订之后如何反悔一般有两种情况:
  1、在办理协议离婚之前或诉讼立案之前反悔
  在现实生活中,一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一般会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债务承担方面作出适当的让步,但该离婚协议或者财产分割协议的签订是以当事人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调解离婚为前提的,如果双方最终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到法院离婚时一方翻悔不愿意按照原协议履行,原离婚协议所附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不能成就,对当事人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依据。
  2、在协议离婚之后反悔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我们知道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这样的情况下离婚的问题就会比较多,主要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关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处理,在离婚协议书中都会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双方在签字之后就会生效。
  
  
  
总结:我们知道在离婚的时候都要签订一个离婚协议书,主要的目的就是保障双方的利益在离婚之后不会受到损失,离婚一般只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起诉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公务员拘役要不要辞退?
      公务员拘役要不要辞退?《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也就是就,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被判刑后,就会被开除,而不一定是实刑,也包......


·剐蹭车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剐蹭车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发生剐蹭的交通事故后,交通肇事者逃逸的,可以对逃逸者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


·口头约定和书面合同以哪个为准
      口头约定和书面合同以哪个为准书面合同与口头约定都是生活中常见的,口头约定是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一般来说比较随意。书面合同是指以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合同形式,相对来说比较......


·应该如何写国家赔偿申请书
      这几年之间,司法制度的不断进步让我们体会到了申请国家赔偿不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国家赔偿法的出台更是打破了过去官府从来就不可能向老百姓认错赔偿的这种传统观念。确认了国家侵权行为以后......


·河南省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省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需要展开征地的活动。有征地就会有补偿,不同的地方补偿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听说过很多关于征地补偿的纠纷,这大多是因为双......


·一、遗属补助是不是遗产?
      一、遗属补助是不是遗产?可以继承吗?遗属补助不属于遗产,没有办法继承。(遗产为被继承人生前获得的,此为死后获得的)但是一般是按照和死者生前关系的亲密程度来分配的。其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


确认离婚协议书效力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