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费以外的费用有哪些?
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要通过协商或起诉判决。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具体金额要根据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来决定,若给付义务的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可减少或免除抚养费,那离婚孩子抚养费以外的费用有哪些?看看我们怎样说: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以外的费用有哪些?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人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
(2)无固定收人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人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5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可见,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变更。
二、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出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子女可以根据需要提出增加抚养费,给付的父或母也可以根据实际负担能力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
三、父母要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的情况一般有:
(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且有抚养能力;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没有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能力,则应当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原有给付义务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负担的,则生父或生母仍应按照原定数额给付抚养费。
离婚孩子抚养费以外的费用,根据《民法典》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和医疗费,都包含在抚养费里。抚养费的数额要根据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来决定,如果确实无力支付,可以由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抚养能力的一方来负担。
总结: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要通过协商或起诉判决。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具体金额要根据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来决定,若给付义务的一方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商标注册的费用要好多
商标注册的费用要好多商标注册的费用一般是300元/件。具体如下:根据《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规定,有关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具体如下:(一)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为500元。(二......
·假冒伪劣产品赔偿标准是什么?
假冒伪劣产品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假冒伪劣产品赔偿标准是什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列法规:1、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
·法人财产和侵权财产混同了怎么办?
法人财产和侵权财产混同了怎么办?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进行析产,分清哪些属于企业财产,哪些属于法定代表人个人财产。同时建立账本,分别列入。公司经营场所、主要生产设备和办公设施与其股东......
·因工伤死亡赔偿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因工伤死亡赔偿时间是如何规定的?1、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证明和认定工......
·法定不起诉包括哪几种情况
一、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
·尚未办理房产证能转让房子吗?
尚未办理房产证能转让房子吗可以转让,但不发生物权的变动,因此风险较大。如果在产权证没有办理下来的时候进行房屋买卖,那么是属于合同房买卖,应有的流程:1、确定产权证下来的时间(可......
离婚孩子抚养费以外的费用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