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债务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债务是怎么规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夫妻之间的共有债务问题,双方肯定不像共有财产分割的时候那样积极主动。在更多的情况下,对于共有债务,都存在着互相推卸的责任。共同财产愿意进行分割,共有债务却不愿意进行偿还,这肯定是不允许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债务是怎么规定的?
  一、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债务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认定一般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新婚姻法当中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夫妻之间共同的债务,必须共同偿还。不过比较困难的一点就是,有的时候真的是个人的原因造成了负债,不属于夫妻共同负债,那么其中一方就没有偿还的义务。建议您在针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界定的时候,还是要在律师的帮助下进行。
  
  
  
总结: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债务是怎么规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夫妻之间的共有债务问题,双方肯定不像共有财产分割的时候那样积极主动。在更多的情况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欠半年工资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欠半年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1、拖欠工资事实确定的,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举报,请求依法予以处理;2、如经劳动监察......


·社会抚养是什么应该要怎么缴纳?
      有些人可能并不是特别清楚社会抚养的一些相关要素,那么对于这些人来讲,就不知道应该如何缴纳社会抚养费了,所以我们共同来讨论一下有关社会抚养费的相关具体内容,根据国家规定,在符合条件的......


·商业车险可以不买吗有哪些
      商业车险可以不买吗有哪些险种一、商业车险可以不买吗可以不买商业险。商业险的购买属于自愿,只有交强险和车船使用税是必须购买和缴纳的,在当前社会形式形式还是建议购买商业险的,车......


·商标到期未续展被抢注应该怎么办?
      一、商标到期未续展被抢注应该怎么办?恶意抢注商标后果是影响到原来商标所有人的一些基本的经营行为,“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


·隐名股东对债权人的连带责任规定是什么?
      隐名股东对债权人的连带责任规定是什么?隐名股东对债权人的连带责任规定是在显明股东认缴的出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未成立的......


·私人办理他项权证作用在我国是怎么样的?
      他项权证,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是处于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应该是具有法律上的一定的效率的,这样的话也是可以办理他项权证的,但是很多的普通老百姓对于他项权证的作用,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并......


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债务是怎么规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