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关于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规定是什么?

  关于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规定是什么?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速度十分迅猛,房产交易数量不断上升,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往往是伴随着房产买卖进行的,有些居民在土地证上看到期限的时候,就会想到如果使用权到期了如何处理的问题,那么,关于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有哪些规定呢?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2、《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3、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综上所述,关于关于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问题,首先要区分不同的土地使用用途,按照法律规定,对于住宅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70年,期限届满时自动续期,对于非住宅建设的用地,如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综合用地等,需在到期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
  
  
  
总结:关于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规定是什么?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速度十分迅猛,房产交易数量不断上升,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往往是伴随着房产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河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是我国北方的大省,由于近年来我国首都的扩建,基本上北京很多地方已经覆盖了河北省,因此我国河北的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不少的人过上了有车有房的生......


·我国规定的他项权有什么用?
      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在近几年中也是飞速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都会购置属于自己的房产,但是房价也是被炒作的居高不下,许多人也选择了贷款购房,那么在贷款后就会取得他项权,他项权有什么用?首先......


·指定辩护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适用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所谓“可以指定”,是指法院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无论指定还是不指定,都是合法的。具体而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


·国内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国内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


·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要什么条件
      男女想要成为合法夫妻的,则必须要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到相应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手续才行。那究竟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要什么条件呢?下文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被同行恶意举报图片侵权怎么办?
      被同行恶意举报图片侵权怎么办?被同行恶意举报图片侵权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直接报警处理,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处罚,......


关于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规定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