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新婚姻法买车能否写两名字?

  现如今,离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随着生活压力的加大以及浮躁的生活状态,当初的“一日夫妻百日恩”在法庭面前显得一文不值。在诉讼中,除了子女抚养问题,最重要的就是共同财产的分割了。新婚姻法买车能否写两名字也关系到夫妻财产的夫妻财产的分割。下面由我们为您整理相关内容。一、可以写两个的名字婚后买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写两个的名字,以明确权利归属。二、写不写名字都是一样的,但是最好写两个人的名字写不写夫妻俩名字,意义是一样的,婚姻法规定,婚后取得财产,不管登记人是你夫妻俩谁名字,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但是根据物权法,采取登记主义,如果车主只显示一个人的名字,当处分给第三人时,另一方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害。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四、夫妻财产的分割《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均等分割的方式判决,同时,也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可以有所差别。 房产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存续不足八年,产权很明确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方法很明确,按照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婚后购买的车辆,应当由双方平均分割。我们可以看出,婚后买车写权属名字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因为婚后买车写不写对方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提醒您,婚前买车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写了对方名字,就属于共同共有了。
  
  
  
总结:现如今,离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随着生活压力的加大以及浮躁的生活状态,当初的“一日夫妻百日恩”在法庭面前显得一文不值。在诉讼中,除了子女抚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商品房按揭的条件
      商品房按揭的条件包括哪些公民购买商品房,要是自己无法一次性全款购房的话,那此时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不过在提出了按揭申请之后,不是一定就能获得贷款,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


·一个企业的营业执照的作用除了合法经营外,还限定了经营范围,企
      一个企业的营业执照的作用除了合法经营外,还限定了经营范围,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一般来说,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准许企业或个体户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办理了......


·商标申请期间能主张侵权吗
      不可以,未注册的商标度没有得到商标局的核准,商标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别人可以问随意的使用这个商标,就不可以告其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


·大学生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大学生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1、必须清楚地知道和自己签约的单位究竟是哪个单位签协议的时候要看清合同双方。通常劳动合同只会出现两方,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而上文中小杨签署的这......


·监护人顺序原则的依据是什么?
      监护人顺序原则的依据是什么?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


·一、交通事故撞伤老人如何赔偿标准包含什么项目?
      一、交通事故撞伤老人如何赔偿标准包含什么项目?交通事故撞伤老人如何赔偿标准包含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


新婚姻法买车能否写两名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