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般起诉离婚是去法院么,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现今中国的离婚率一直呈上升的趋势,很多年轻夫妻因草率结婚,婚后又因家庭锁事,而不能相互包容,不愿意将就生活在一起。80、90后的自我意识更加强烈,多方面原因导致离婚率一直在攀升。那么在不能协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起诉离婚是去法院么?
  
  一、起诉离婚是去法院吗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被告被监禁的;
  
  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何起诉离婚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a、请求离婚;
  
  b、小孩的抚养问题;
  
  c、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
  
  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调解,开庭时也会问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由上可知,起诉离婚是去法院么的回答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若要起诉离婚,一定要按照上述步骤,准备其资料证明。当事人如对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总结:现今中国的离婚率一直呈上升的趋势,很多年轻夫妻因草率结婚,婚后又因家庭锁事,而不能相互包容,不愿意将就生活在一起。80、90后的自我意识更加强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分期付款买车划算吗,分期付款买车的优势有哪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呈现出快速发展1良好态势,很多人为了提前过上高质量的生活,纷纷选择贷款买车买房,有些人会选择一次性缴清车款、房款,有些人则选择分期付款。不同的人群会做出不同的选......


·签订与签定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吗?
      很多人都知道“定金”与“订金”两者是不同的意思的,在法律上的区别更是非常重要,一旦用错词产生的后果也不一样,所以当看到“签订”与“签定”两个词的时候大家都比较疑惑这两个词在法律上是......


·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
      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一、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1、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于当事......


·合同到期不与公司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不与公司续签有补偿吗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值得注......


·债务人支付货款中断诉讼时效吗?
      一、债务人支付货款中断诉讼时效吗?债务人支付货款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38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盗窃案在批捕后侦查吗?
      一、盗窃案在批捕后侦查吗?批捕后可以侦查,在我国盗窃案在批捕后还有2个月的侦察阶段。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归案后,依据法定程序,依次进行:公安机关批捕(批准逮捕)、刑事侦查审讯、向检察院......


一般起诉离婚是去法院么,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