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帮醉酒驾驶出事故人澄清后果会怎样?

  帮醉酒驾驶出事故人澄清后果会怎样?
  我们知道,饮酒之后驾车是十分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而如果当事人达到醉驾标准,还会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司法机关在办理醉驾案件时,通常会需要证人证言以对案件的事实情况作出说明。那帮醉酒驾驶出事故人澄清后果会怎样?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帮醉酒驾驶出事故人澄清后果会怎样?
  
  帮醉驾人员作证,如果证言属实,司法机关会予以采纳,再根据实际情况对醉驾人员作出处理。但如果作的是伪证,证人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1、一般证人作伪证,会受到罚款、拘留等处罚。证人都有如实作证的义务,证人作证前,需要签署保证书,保证其证言真实。如果作假的,可能会受到公安司法机关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2、情节严重的,足够影响定罪的,会构成刑法上的伪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对酒驾的处罚是怎样的?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刑法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丶危险驾驶罪】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证人证言对于案件的办理会产生重大的作用,因此我国法律要求证人证言应真实描述,如果为了帮醉驾人员减轻处罚而作伪证的,证人可能会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如果作伪证的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承担刑事后果。
  
  
  
  
总结:帮醉酒驾驶出事故人澄清后果会怎样?我们知道,饮酒之后驾车是十分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而如果当事人达到醉驾标准,还会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司法机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集体土地使用权合同书?
      集体土地使用权合同书?土地是民之根本,不管国家发展得多富裕都离不开土地,人民也是。土地的制度也在随时发生变化,但始终不变的是都必须保证每位群众的合法利益,让人们的生活得到保障。得到......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条件有哪些一、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


·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司法鉴定上,故意伤害和工伤所致的意外人身伤害的司法鉴定标准是不一样的。在故意伤害的司法鉴定当中,如果是属于二级的话,那么是属于轻伤。不过既然已经涉嫌故意伤害,即使受害者是属于二级......


·公司减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说明范本
      公司减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说明范本在工作中有些公司为了缩小经营规模,或停止经营,会选择通过减资的处理方法来达到目的。按照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发生减资时需要对减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工程建设合同如何履行?第一章总则1、为规范公司各类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规避不良合同给公司带来的风......


·离婚不建议请律师的情况:
      离婚不建议请律师的情况:1情感争议型有些离婚案件,当事人基本上没有什么争议财产,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很受伤很委屈,对方太不是人,太没有良心。律师不是心理咨询师,这类......


帮醉酒驾驶出事故人澄清后果会怎样?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