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是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徇私舞弊罪怎么判?

  商品检验对国民经济能否顺利发展、生态环境能否保持平衡、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动植物生长能否得到保证是非常重要的。现实生活中却会有那些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犯罪的行为,那么商检徇私舞弊罪具体是怎样的,商检徇私舞弊罪怎么判?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检徇私舞弊罪怎么判?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涉嫌在商品检验过程中,为徇私情、私利,对报检的商品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商检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包括将送检的合格商品检验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检验为合格等行为的,应予立案。如果人民检察院已经立案,以商检徇私舞弊罪起诉到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什么是商检徇私舞弊罪?
  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本罪的犯罪构成为:行为人须是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 商检徇私舞弊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所谓国家商检部门,是指国务院商品检验部门,即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所谓商检机构,是指国家商检部门设在各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即各省、市、自治区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的心态。 商检徇私舞弊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同时本罪的动机是徇私,虽为故意但不徇私,而滥用职权伪造、出具虚假商检结果的,如果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则应以滥用职权罪定罪。行为人在客观上有徇私舞弊的行为。 商检徇私舞弊罪在客观上的徇私舞弊行为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是指行为人明知商检制度和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商品检验的规定,却为图私利、徇私情,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滥用职权,违背事实,作黑白颠倒的商检结果或者出具虚假的商品检验证单的行为。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商检失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机构的正常活动及国家其他有关机关的正常活动。以上内容简单介绍了商检徇私舞弊罪怎么判,什么是商检舞弊罪。但是在司法审查的过程中需要我们把握证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遇到商检有违法的行为,应该及时向相关部门反应。如果还有相关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会为您提供更切合实际情况建议。
  
  
  
总结:商品检验对国民经济能否顺利发展、生态环境能否保持平衡、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动植物生长能否得到保证是非常重要的。现实生活中却会有那些利用职务之便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公司法公司发起人资格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司法公司发起人资格要满足哪些条件?一、公司法公司发起人资格要满足哪些条件?(一)、发起人的范围我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包括私营企业、外商......


·签订合同后违约怎么处理?
      签订合同后违约怎么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未支付价金的: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


·遇到家庭暴力倾向怎么办
      遇到家庭暴力倾向怎么办在现实生活当中,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大多为婚姻当中的女性。在结婚的时候可能没有考虑那么多,但是结婚以后发现丈夫有家庭暴力的倾向。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妇女会因为害......


·如何确定侵害名誉权案件的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侵害名誉权案件的管辖法院?一、如何确定侵害名誉权案件的管辖法院?侵害名誉权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是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根据《民......


·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本是怎样的?
      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本是怎样的?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时为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到......


·向北京商标局提出确认恶意抢注商标应该如何认定?
      向北京商标局提出确认恶意抢注商标应该如何认定?一、向北京商标局提出确认恶意抢注商标应该如何认定?《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


什么是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徇私舞弊罪怎么判?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