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二、再审的特点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
2、提起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或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
3、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六个月内提出;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它包括了原判决中的证据为伪造、法院没有管辖权或审判人员有受贿等情形的,在这些条件下对受害人的审判显然并不公平,因此,上级人民检察院以及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近亲属都可以提出再审申请。再审应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提出。
总结:一、《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怎么规范签署借款合同
怎么规范签署借款合同一、怎么规范签署借款合同1、借款合同的条款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2、注意事项:(1)利息条款要清晰明......
·犯罪既遂的种类有哪些呢?
犯罪既遂的种类有哪些呢?一、犯罪既遂的种类有哪些呢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
·抚恤金继承法律规定可以继承吗?
抚恤金民法典律规定可以继承吗?抚恤金不可以继承处理,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必须是针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的。而所谓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而抚恤金,因为是......
·无合同应该怎么结算工程款
没有签订合同是需要双方签订结算签证或发询证函确认。但是有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的具体优惠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的具体优惠内容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会涉及到税收,而良好的税收政策可以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同时,我国对于一些特定的行业制定了税收优惠政策......
·如何签订建筑工程合同?
如何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核心内容:建设工程合同订立过程为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订立勘察、设计合同和订立施工合同。下面合同法栏目为您详细介绍。根据(合同法)第271条之规定,国家重大建设工程......
《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