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法律关于私分罚没财物罪判刑的规定是什么?

  为了避免国家公务人员四分被罚没的公民财产,我国法律特规定了四分罚没财物罪。可是,很多人对相关罪行的具体内涵不太清楚。那么,我国法律关于私分罚没财物罪判刑的规定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私分罚没财物罪概念: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特点概述
  
  一、本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
  
  违反国家规定;
  
  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
  
  私分数额较大。数额标准可参照高检的立案标准。“数额巨大”,有的省掌握在50万元以上。
  
  二、本罪是新《刑法》增设的新罪名,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在新《刑法》颁布前,实务中一般认为这种行为系集体贪污行为。
  
  三、本罪性质上是法人犯罪,其刑事责任及于直接主管和直接责任人。至于“罚金”处罚谁,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现刑法本条规定 “并处、单处罚金”,都是罚个人。从法理上说,应该可以罚单位,收缴其私分部分财产,无此规定。
  
  相关处罚
  
  (刑法第396条第2款)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不法将罚没财物使用权转付给个人的定性处理。有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将罚没的计算机、摩托、汽车等交付个人使用,既未正式过户给个人。也未称正式分配给个人。对此,从学理上看,我们认为宜于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处理:
  
  (1)凡属大面积地或持续而长期地将此罚没财物私分个人长期使用,且任随个人处置或带回家私用者,此类情况,其虽无所有权之名,但已有所有权之实,对此单位,可以考虑以私分罚没财物罪论罪;
  
  (2)凡属偶尔私分部分罚没财物给部分职工使用,或虽然是大面积地调拨私人使用,但主要作为公家配发给个人的办公用品使用者,不宜按私分罚没财物罪定性处理,而宜按一般行政违法处理。
  
  2、要注意将单位的集体私分罚没财物行为,与个别负责人或个别经手人私下贪污罚没财物的行为区别开来。后者应按贪污罪处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我国法律关于私分罚没财物罪判刑的规定是什么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私分罚没财物罪是为了防止公务人员侵犯公民被罚没财产的行为,并且还需要将此罪与贪污罪等区分开来。如果您对此概念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相关刑法律师。
  
  
总结:为了避免国家公务人员四分被罚没的公民财产,我国法律特规定了四分罚没财物罪。可是,很多人对相关罪行的具体内涵不太清楚。那么,我国法律关于私分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依据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依据是什么?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


·团伙作案最长多久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付不?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付不?肇事逃逸交强险可以理赔。对于保险人的法定除外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仅在第二十二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了四种情形即无证驾驶、醉酒驾车、机动车被盗抢......


·建筑钢材购销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建筑钢材购销合同样本是怎样的?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建筑钢材是很多建筑工程都会使用到的材料,建筑钢材对于建筑的贡献是非常......


·在我国关于新三板到底是什么?
      在我国关于新三板到底是什么意思相信我国股民应该对于新三板都并不陌生,新三板的发行和主板还存在一定的差异。并且我国针对新三板制定了一套和主板有所区别的管理体系,虽然说目前我国的新三板......


·在朋友圈高价卖口罩应该如何举报
      拨打12315或者110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未取得《医疗器械营业资格证》的情况下,售卖医用口罩。同样构成非法经营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


我国法律关于私分罚没财物罪判刑的规定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