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资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

  合资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
  
  因为一个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为了降低线管经营风险,合资经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在此之前,需要签订一定的合资合同。那么,合资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资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
  
  1、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因此,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仅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订立合同问题。订约当事人是否为双方或多方,决定于参与订约的人是否为相互独立的意思主体。在一般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的经济目的是相反的,但在某些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也可有相同的经济目的,但须能为相互独立的意思表示。
  
  2、须有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
  
  合同订立是由独立的主体相互接触,互为意思表示,直到达成协议的过程。因此,合同的订立须有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从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
  
  3、须为特定当事人之间为缔约而为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只能是在特定的人或者特定范围内的人之间进行,并且当事人须以缔约为目的进行接触,当事人之间相互所为的意思表示是为订约发出的。若不特定的人之间或者虽为特定人之间相互接触,进行协商,但并不是以订约为目的,则不属于合同订立问题。
  
  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一、什么是要约
  
  1、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要约取得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1) 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 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指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出的要约。
  
  (3) 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
  
  要约能否为另一方所接受,关键是看发出的要约对对方是否亦有利。
  
  即使对方表示了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双方还必须要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方法以及要求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约人考虑是否承诺。
  
  一个有效的要约,必须要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
  
  要约邀请,确切的说,仅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一种预备行为。在实际生活中,如拍卖公告、招标、寄送商品目录及价目表、广告等,都是较为常见的要约邀请形式。
  
  要约的形式
  
  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以对话形式作出。
  
  要约的法律效力和要约的撤回、撤销
  
  要约的生效时间因要约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对话形式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时,要约发生效力。书面形式的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生效前是可以撤回的。
  
  二、承诺的法律效力
  
  1、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承诺应具备以下几点:
  
  (1)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 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
  
  (3) 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2、作为意思表示的承诺,其表现形式应与要约相一致。
  
  3、因承诺的生效也就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因此承诺时间至关重要。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但承诺生效前也是可撤回的。撤回的程序、要求,与要约撤回的程序、要求,完全相同。
  
  当受要约人正式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作出承诺时,合同成立。
  
  关于我国托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内容就是这些,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从上可知,在签订托管合同时,我们需要首先明确托管物品的类型及价值,接着需要咨询专业人士了解合同的条款,之后才能和对应的托管机构依照约定签订相关的托管合同。
  
  希望可以给您一些帮助。一般来说,合资合同和其他合同相似,都需要在签订之前了解签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由于合同的法律性要求,在签订时需要双方或代理人在场。
  
  
总结:合资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因为一个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为了降低线管经营风险,合资经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在此之前,需要签订一定的合资合同。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老人财产分割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老人财产分割协议需要注意什么根据我国相应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有关老人财产分割协议需要注意什么:第一,根据我国《继承法》中规定,被继承人如果没有立遗嘱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


·广东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广东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在我国,作为南天门的广东省可谓是医疗资源之中心,接诊量数不胜数。医疗附着着医患关系,而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医患关系的处理就会变得非常复杂,由其是涉及到各......


·劳动者合同满被辞退有没有赔偿
      劳动者合同满被辞退有没有赔偿?公司单方面不续签的话是有补偿金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最高法院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解释有哪些内容?
      最高法院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解释有哪些内容?一、最高法院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解释有哪些内容?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


·偷税漏税减轻处罚可以进行申请吗?
      偷税漏税减轻处罚可以进行申请吗?偷税漏税减轻处罚可以进行申请的。分层次处罚,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本条分别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度。对单位采取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


·免除债务人债务需要什么条件
      免除债务人债务需要什么条件1、债权人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


合资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