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法总则团体法人分类有哪些

  民法总则团体法人分类有哪些?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自然人成为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在法律上称为法人。法人有着高于一般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也有着相应的权利和应该承担的责任。那么,民法典团体法人分类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民法典团体法人分类有哪些?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团体法人进行各种分类。(一)外国民法中有关团体法人的分类1、公法人与私法人。 这种分类是以法人的创立者以及法人职能的性质为标准进行划分的。公法人是指依公法设立的行使国家权利职能的法人,主要是指行使国家权力的政府机关及其他权力部门。私法人是指依私法设立以追求私人事业为目的的法人,主要指公司、企业等社会组织。2、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这种分类是以法人设立是否以社员的存在为基础作为划分标准的。社团法人是指由自然人(社员)的集合体而组成的法人,它的成立必须以其成员的存在为基础,然后由成员筹集资金成立法人实体。财团法人是指以一定的捐献财产为基础,为实现捐献目的而成立的法人。3、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 这种分类是基于社团法人中其成立宗旨是否以获得经济利益为目的作为划分标准的。营利法人是指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而成立的人。公益法人是指以公共利益为目的而成立的法人。(二)我国《民法典》中有关团体法人的分类 《民法典》将法人分为两大类四种,一类是企业法人,一类是非企业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1、企业法人。2、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民法典的编制,开创了我国民法典的时代。民法典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立的分类有企业类型的营利性法人,也有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营利性法人。但无论是哪种性质的法人都是需要依法设立的,并有自己的名称,有独立的财产以独立承担责任。
  二、社会团体法人的特点是什么?
  1、依法成立。有两种成立方式:一种是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而又具备了法人应具备的条件的,这种社会团体从成立之日起,即具备了法人资格,如县以上各级工会组织。另一种是需要经核准登记后才能取得法人资格的,这种社会团体必须在经过核准登记后,才能取得法人资格。如各种协会、学会等。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社会团体要开展活动,就要有相应的财产和经费。这种财产和经费可以是国家拨给的,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或公民个人提供的,还可以是集资得来的。但不管来自何种途径,这些财产和经费应由社会团体独立支配使用,并能以之来承担民事责任,才符合法人资格的要求。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社会团体的性质不同,其名称也不同,组织机构和活动场所也不一样,但都有自己的名称,如××工会委员会,××协会等。如果社会团体没有自己的的名称和组织机构,而只是附属于其上级单位或是某机构的一部分,就不具备法人资格。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社会团体还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才完全符合法人的条件,如果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不具备法人资格,而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或机关来承担民事责任。
  三、什么是社会团体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综上所述,社会团体法人一般是非营利法人,以社会组织形式存在。社会团体法人依法成立、有自己的财产和活动经费、有自己的组织名称,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团体法人分类有哪些?可以分为公法人和私法人,也可以分为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
  
  
  
总结:民法总则团体法人分类有哪些?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自然人成为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在法律上称为法人。法人有着高于一般自然人的民事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去劳动局投诉需要带什么资料?
      去劳动局投诉需要带什么资料?一、去劳动局投诉需要带什么资料1、投诉人应携带以下资料:(1)投诉人的投诉登记表或举报人的举报内容;(2)投诉人或举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考勤记录;(......


·用近似商标是否构成侵权
      是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


·公司可以单方面对员工调岗吗?
      公司可以单方面对员工调岗吗?哪些情况??为适应公司的需求,许多公司在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又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员工岗位。不过,按照劳动法律规定,除非公司与员工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


·国家征地补偿费最新政策是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费最新政策是什么土地征收的情况在农村和城市都是非常常见的,因为工程的建以及城市的发展需要都要用到土地,如果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我们就需要了解土地征收的相关政策,根据政策......


·新婚姻法婚后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


·自行车逆向行驶处罚可以不交费的依据是什么?
      自行车逆向行驶处罚可以不交费的依据是什么一、自行车逆向行驶处罚可以不交费的依据是什么?没有不交费的依据。自行车逆行是违章行为,按规定可以处以警告或者罚款5-5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总则团体法人分类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