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遗产继承法顺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对于继承的关注程度是越来越高的,这是因为最近一段时间关于继承发生的纠纷是越来越多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继承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只是很多人却不知道2017年遗产继承法顺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没有立遗嘱那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在法定继承中,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有两种情况:
  
  1、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已全部死亡;
  
  2、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了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
  
  这两种情况,不论发生哪一种,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应当坚持平均分配为主。
  
  按继承法规定,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等额分配。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应当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继承法即关于自然人死后由其继承人继承对其财产权利和义务予以承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中的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即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继承权具有下列法律特征:①是一种财产权利,通过继承实现财产的移转。②以人身关系为基础。世界各国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都是以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存在婚姻、血缘等关系为依据而确定的。③继承权的实现要有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只有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出现以后,继承权才成为既得权,开始遗产继承。在实行遗嘱继承制的国家,还需要有被继承人设立遗嘱的法律事实。
  首先我们需要为您解释的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并列的,也就是他们之间是没有顺序之分的,其次,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爆父母、子女以及配偶,这一点比较容易理解。至于其他的如果您还不懂的,可以具体的向律师咨询一下。
  
  
  
  
总结:在当代这个社会,您对于继承的关注程度是越来越高的,这是因为最近一段时间关于继承发生的纠纷是越来越多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继承是有相关法律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会判死刑吗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会判死刑吗《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


·企业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企业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一样吗?是公司因一定原因(公司法180条)导致解散,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破产清算,是公司被宣告破产时,依照破产法的相关程序进......


·根据刑法规定哪些不是自诉案件?
      根据刑法规定哪些不是自诉案件?一、根据刑法规定哪些不是自诉案件?根据刑法规定除了刑法当中所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之外都不是自诉案件,比如说故意杀人,案件就是由工作机关来确定是否能......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刑事自诉案件吗?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刑事自诉案件吗?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自诉案件的对称,我国刑法规定的绝大部分都是公诉案件。我国刑法对自诉案件的分类如下:(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


·交通肇事逃逸责任认定标准
      根据我国交通法规定:行为人造成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机动车辆逃逸现场或者弃车离去行为定性为交通肇事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具体有以下几项条件:1、正常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三......


·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在拆迁中怎么补偿?
      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在拆迁中怎么补偿?  一、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在拆迁中怎么补偿?  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是否能获得拆迁补偿需要根据其是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遗产继承法顺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