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法总则回复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吗

  民法总则回复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吗?
  
  民法总则是我国法律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对民事活动作了相关的规定。诉讼时效规定了被害者需要在规定的时期内提起诉讼,否则对方就会获得抗辩权。那么,民法总则回复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吗?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法总则回复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吗?
  
  在我国,只有债权请求权与继承权回复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民法总则》将普通短期诉讼时效期间规定为三年。
  
  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是可变期间(可中断、中止、延长)。短期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最长的时效期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义务人获得抗辩权,保护新形成的法律关系。
  
  二、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1、《民法总则》规定,下列四种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2)登记的物权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或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2、《诉讼时效规定》第1条规定,下列三种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3、《公司法解释三》第20条规定,下列三种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1)公司请求瑕疵出资股东缴付出资的债权;
  
  (2)公司的债权人请求公司的瑕疵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债权;
  
  (3)公司的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公司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债权。
  
  4、《环境侵权解释》第17条规定的三种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被侵权人提起诉讼,请求污染者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的,不受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时效期间的限制。
  
  综上可知,民法总则回复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三年。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请求权,不适用于支配权、抗辩权等。此外,并不是所有的请求权都适用于诉讼时效,民法总则、诉讼时效规定等都对此作了相关的说明。
  
  
总结:民法总则回复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吗?民法总则是我国法律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对民事活动作了相关的规定。诉讼时效规定了被害者需要在规定的时期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起诉离婚探视权法院会如何判?
      一、起诉离婚探视权法院会如何判?起诉离婚探视权,通常法院会判定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许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刻。假如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生长健康,......


·检察院除了审查起诉还审查什么意思?
      一、检察院除了审查起诉还审查什么意思?检察院除了审查起诉还审查是指起诉也是需要通过审查收集证据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


·2023共同教唆犯是指什么?
      一、共同教唆犯是指什么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怂勇、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的人,使他人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的目的的人,对教唆......


·想用支付违约金而拒绝履行合同,这种做法可行吗
      随着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经常会有人会问,我不想履行合同了,支付了违约金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解答一下想用支付违约金而拒绝履行合同,这样的做法可行吗......


·走人时单位不给办手续怎么办?
      走人时单位不给办手续怎么办?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后一个月走人,但单位不给办手续,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同时要收集好,提前三十天提交辞职单的证据,比如当时邮寄的记录、或者提交给用人......


·债权人不能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人不能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债权人法定撤销权是对债权人法益被侵害的一种保护,那么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只要债权人法益受到侵害,就可以任意行使撤销权来救济自己的权利呢,其实......


民法总则回复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