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交通肇事罪之后怎么处罚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交通肇事的行为,严重的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就需要受到处罚。那么,在实际案件中,构成交通肇事罪之后怎么处罚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展开介绍。
一、构成交通肇事罪之后怎么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上述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触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触犯交通肇事罪,如果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肇事后逃逸包括以下情形:
①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②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③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④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⑤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⑥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2)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②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③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在阅读了上述内容之后,我们知道了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处罚也是相当严重的。不过因为情节不同,所以处罚标准也有所差别。要是在交通肇事之后又有逃逸行为的话,此时法律中规定的起刑点为3年有期徒刑,而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处15年有期徒刑。
总结: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交通肇事的行为,严重的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就需要受到处罚。那么,在实际案件中,构成交通肇事罪之后怎么处罚呢?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管辖权异议成立跨省移送有无时间限制?
管辖权异议成立跨省移送有无时间限制?管辖权异议成立跨省移送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
·万安县关于农村拆迁与赔偿标准
万安县关于农村拆迁与赔偿标准一、万安县关于农村拆迁与赔偿标准1、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目前,集体土地征收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项为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规范性的法律、法规......
·一、签过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过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吗?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
·经济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经济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在经济往来中,尤其是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中,需要当事人双方签订经济合同。不过,在某些情况下,经济合同会解除。那么,经济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对于这个......
·泄露个人信息的危害
泄露个人信息的危害一、泄露危害1、垃圾短信源源不断这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无怪乎央视连续两个在3.15晚会上将垃圾短信进行曝光。最新听说的是,利用小区短信,可以基站作为发送中心,向基站覆......
·自行和解撤诉诉讼费会退还吗?
自行和解撤诉诉讼费会退还吗?一、自行和解撤诉诉讼费会退还吗?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调解后原告撤诉的,案件的受理费用按一半收取,另一半退还给原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构成交通肇事罪之后怎么处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