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立法机关会以本国实际为基础,设定新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立法机关会以本国实际为基础,设定新的法律规范,对于那些不再适用的规定也会加以修正。租售同权政策就是新颁发的一项规政策规定,就实施效果来说,租售同权能解决什么问题?根据我国的社会实际,租售同权还需哪些配套设施?
  一、什么是租售同权
  简单的说,租售同权就是租房与买房居民可享有同等待遇。按国家住建部解释,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从上述表述不难看出,租售同权不仅是租房人子女入学教育的同权,还包括公共服务方面的同权。这其中应包括教育、养老、医疗、公共交通等社会公共资源的同权。
  二、租售同权能解决什么问题。
  众所周知,大中城市的高房价问题,仅靠销售端的限购、限贷、限卖等人为调控政策 ,长远看难以为继。解决问题的关键,需要从住房的市场供求关系入手。租售同权的最大意义在于剥离购房的附加属性,平抑房价的需求性增长。(一)盘活住房存量资源。从官方媒体披露的信息看,中国的人均住房面积40.8平方米,个人住房租赁市场潜力巨大;在一二线城市、乃至三四线城市,商业地产存量房空置现象也比较普遍。租售同权可改变城市“新居民”的住房消费观念,增强“商改住”闲置资产的使用效率。(二)缓解土地供应压力。房价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土地供给的稀缺性。一二线大中城市土地供给,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建房规划需求。当购房不再是城市“新居民”安居乐业的唯一选择时,土地供应的压力自然缓解。(三)增加房产租赁税收。租售同权引入立法,对房产租赁双方权益给予保护。这对于个人住房租赁市场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给买房的市场降温,为租房的市场加热。试点一二线大中城市的房屋租赁市场很可能迎来一个涨价潮。在增加原居民个人租赁收入的同时,也将促进房产租赁税收的规范性增长。(四)增强城市人口红利。租售同权是国家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给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举措。可构筑高收入购房,中收入租房,低收入保障房的全方位住房供给体系。全面普及可增强大中城市、尤其三四线城市的人口吸纳能力,拉动城市消费经济增长,提高城市人口红利。
  三、租售同权还需哪些配套
  广州等城市“租售同权”的试点,通过城市居民教育等公共资源的同权,提高租赁市场占比,进而平抑房价过快增长。租售同权需要一个大前提,那就是公共资源足以让租售双方可以同权。否则租售同权就是“水中月境中花”,好看不好玩。租售同权需要立法,更需要政策的配套与完善。(一)改革城市社区教育模式。国内大中城市的中、小、幼稚园普遍存有“高大尚”,教育资源集中度偏高的问题;试点城市可借鉴新加坡、香港社区教育建设模式,大力推广分散、小班教育模式,增加居民社区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二)加快社保医疗公积金联网。实现城市居民社保医疗的全国联网,已纳入国家人社部门重点工作。目前需进一步加快社区社保医疗体系建设,推动住房公积金的跨城市、省区的便利性转移。(三)加强住房租赁市场执法。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价格指导,保证租赁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黑中介,哄抬租价、囤积房源等不法行为。(四)加大租赁住房市场供应。政府制定发展住房租赁业务政策指引,鼓励更多国有大中型房地产企业及民间资本开展租赁服务业。由以上信息可以看出,租售同权能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缓解住房供应比较紧张的问题,并且刺激了房地产中介以及租赁行业的发展,给那些有技能的人才带来了福音。虽然该项政策的实施带来的优势是比较多的,但必须明确的是,该项政策的实施时存在着难点的。
  
  
  
总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立法机关会以本国实际为基础,设定新的法律规范,对于那些不再适用的规定也会加以修正。租售同权政策就是新颁发的一项规政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棚户区改造政策法规是什么?
      棚户区改造政策法规是什么?我国的经济正以看得见的速度飞速发展着,很多人都是国家发展的受益者,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也在不断进行着,很多城市都对一些地方进行了改进和装饰,让城市整体效......


·通常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离
      生活中,一方要是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话,需要注意一点此时即使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但也不代表就一定可以离婚成功,而只有法官最终作出的判决结果才能知道是否可以解除婚姻关系,那通常起诉离......


·一、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一、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条文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中调解员做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中调解员做什么?参加过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朋友应该都知道调解员这个职位。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您对自己的调解员的工作内容又是否有相应的了解呢?为了让您了解劳动争议仲裁......


·购房违约金起诉时效三年吗?
      购房违约金起诉时效三年吗?当事人请求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从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武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是什么
      在我们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之后,是可以进行采取快速处理的方式进行解决的。这样可以提高交通事故处理的效率。那么,武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都是有哪些步骤呢?这是我们在进行选择快速处理所必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立法机关会以本国实际为基础,设定新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