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费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的?
随着近年来环境温度的上升,各地相关国家机关都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适宜于本地的高温费的发放标准,以及未发放的惩罚性规定。不少职员反映,由于不知道高温费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的,故而不知道企业单位是否是按照既定的规范发放的高温费,也无法判断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了侵害,故而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高温费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全国其他省市的高温费大致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按月发放的地区中,如发放高温津贴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240元每月,浙江省为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120元每人每月。
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为贵州,8元每人每天,与天津相差2倍。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的多数为东部地区。与此相反,西部地区的一些省份发放高温津贴较低。
二、怎样才能享受高温津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广西实际情况,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湿,因广西气候特点,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且持续时间长,因此,同样适用于享受高温津贴。
三、气温超40℃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按照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应按规定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四、高温加班津贴怎么算?
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在国家和广西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
同时,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此外,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支付费用。
由此可以看出,对于那些在高于33摄氏度环境下工作的职员,企业单位是需要发放高温费的,并且高温费属于职员工资的一部分,故而若达到当地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标准之后,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随着近年来环境温度的上升,各地相关国家机关都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适宜于本地的高温费的发放标准,以及未发放的惩罚性规定。不少职员反映,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全资子公司法人的优点是什么
一、全资子公司法人的优点是什么?采用全资子公司的形式进入一国市场主要有两个优点:第一,管理者可以完全控制子公司在目标市场上的日常经营活动,并确保有价值的技术、工艺和其他一些无......
·巨额惩罚性赔偿是什么意思?
巨额惩罚性赔偿是什么意思?惩罚性赔偿,又称示范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惩罚性赔偿是加重赔偿的一种原则,目的是在针对被告过去故意的侵权行......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病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病量刑是怎么规定的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病量刑是怎么规定的?《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
·关于租售同权政策近两年来被炒得很火热,但是租售同权到底是什么?
关于租售同权政策近两年来被炒得很火热,但是租售同权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很多人可能根本不知道,关于租售同权的相关政策只是部分城市在实行,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上海租售同权什么意思相关......
·侵犯通信自由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公民的通信自由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现实中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当然要是处于侦查需要侵犯的话,那此时不会认定构成违法行为,更加不能以犯罪来追究刑事责任。在侵犯通信自由的情况......
·一、行使减刑裁定权的机关是怎么规定的?
一、行使减刑裁定权的机关是怎么规定的?1、减刑一般由犯罪分子服刑所在的法院进行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审理减刑案件的人民法院因罪犯判处的刑种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1......
高温费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