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法实施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其实在我国执法机关在进行办案的时候,我国的法律条文对执法机关也是有着相应的法条来进行约束的。公安机关的权力是不可以被进行滥用的,比如说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对公安机关如果要逮捕当事人的话,必须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实施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实施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刑诉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以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据此,逮捕应具备三个条件: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前提和基本条件。逮捕通常不是在侦查终结以后才采取,而是逮捕之后仍将继续进行侦查,所以,经过初步侦查,只要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且是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便可对其执行逮捕。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这就是说,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犯的罪,按照刑法的规定,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还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所谓“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有逃跑、自杀、串供、毁灭罪证等妨碍诉讼活动进行的情况以及可能行凶报复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给社会带来新的危害。
  
  二、逮捕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逮捕后取保候审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四)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五)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六)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公安部《规定》第64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在上述资料当中,我们详细的为您整理了刑事诉讼法实施逮捕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刑诉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批准逮捕应当具备三个条件,比如说有切实的证据证明当事人有犯罪事实,另外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等。另外在上文中我们也为您介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总结:其实在我国执法机关在进行办案的时候,我国的法律条文对执法机关也是有着相应的法条来进行约束的。公安机关的权力是不可以被进行滥用的,比如说在我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醉酒架驶加无证驾驶发生事故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事故的,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可以反悔吗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可以反悔吗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信用卡诈骗多少钱立案标准
      一、信用卡诈骗多少钱立案标准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


·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一、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


·按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保护期多久
      按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保护期多久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发明的保护期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是10年。从申请日起开始计.1、发明专利——20年2、实用新型——......


·工会提出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除了用人单位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外,受伤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是有权提出认定申请的。但在具体的时效要求上面却不太一样,那其中工会提出工伤认定时效一般......


刑事诉讼法实施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