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我国的发展现如今已经越来越快,国家在发展的时候,始终把农村的建设列在国家发展的范围之内。所以说,为了更好的实现我国的城乡一体化,现如今,征地也不仅是在一些大城市比较常见,在农村也是比较普遍的。接下来,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的问题。2017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五、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通过我们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尽管我国农村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城市的补偿标准是有区别的。但是,农村作为我国的农业发展的主要部分,对于不同的农用地都会有相应的补偿标准。这一点,您可以详细参考一下各地的具体政策。农村征地补偿受法律保护,各位农户要懂得维护自己的利益。
  
  
  
总结: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我国的发展现如今已经越来越快,国家在发展的时候,始终把农村的建设列在国家发展的范围之内。所以说,为了更好的实现我国的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我国市政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我国市政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市政工程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我们都应该对市政工程质量保持高度的重视。而只有当我们的市政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明确以后,我们才能严格按照市政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处理?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怎样处理?(一)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二)调解调解,是......


·诈骗罪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
      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能很多人会觉得陌生,其实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附带解决民事活动问题,但它也有一定的范围,有些是不能进行的,所以有些人会问,像诈骗罪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下面......


·甲方未按合同时间付款的违约金标准是否有规定?
      甲方未按合同时间付款的违约金标准是否有规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是没有规定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


·破产清算债务人范围有那些?
      破产清算债务人范围有那些?一、债务人财产的概念破产清算债务人范围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解释1】债务人财产在......


·不予批捕是否等同于不予起诉
      不予批捕是否等同于不予起诉不予批捕不等同于不予起诉,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其实,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我国刑诉法规......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