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也
互联网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也存在不少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传播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的现象,由于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比较大的,故而我国现行法对此种行为的打击力度是比较大的,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分析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的构成要件,而客观方面要件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类,你是否知道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客观方面要件是什么呢?
一、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客观方面要件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并且传播对证券、期货交易有影响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所谓编造,是指无中生有的捏造、胡编乱造。其结果必须是产生虚假的即与事实不相符、不真实、不全面的消息。所谓传播,是指以各种途径加以宣传、散布或误导。传播,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还可以利用录音、录像、计算机等现代化科学技术的手段,既可以单个传播,又可以当众传播。既可以当面传播,又可以不当面如将所编造的事实书面张贴或写于公共场所等。但无论其形式如何,只要能够达到将所编造的事实加以扩散、公开的目的,即应认定为本罪中的传播。编造、传播行为必须同时成立才能构成本罪。不然,虽然编造了虚假的信息但没有加以传播,或者虽然传播了虚假信息但这信息不是自己所编造,如道听途说后又散布给他人的,就不应以本罪论处。当然,行为人编造后故意要他人传播的,亦应认定为其既编造了且加以传播。他人被人要求传播,其如果明知所要其传播的虚假信息是编造的,对他人也应当以本罪行为论处。但他人如果不知道是要求人编造的,则不宜认定为本罪的既编造又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编造,而是将所取得的信息加以利用或泄露,如属内幕信息,则应以内幕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行为论处。行为人所编造并传播的虚假信息必须会对证券、期货的交易产生影响即属于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如果所编造并传播的信息与证券、期货交易无关,不会对之产生影响,仍然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对证券、期货交易有影响的虚假信息,主要是指对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期货合约的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虚假信息,如涉及发行人的增资计划、重大的投资行为、资产的重大损失、经营环境的重大变化、分配股利信息、减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等等。本罪为结果犯,其构成须以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的行为扰乱了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后果为必要。如果没有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或虽然扰乱了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了实际危害后果但不属于严重的后果,亦不能构成本罪而以本罪定罪科刑。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因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证券、期货价格强烈波动;在投资者中引起了恐慌,大量抛售或购买证券、期货合约;给投资者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等等。
二、其他要件是如何规定的?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亦为复杂客体,其不仅会侵害国家有关证券、期货交易的管理制度,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而且还会由此造成投资者的利益主要是经济利益重大损害。
2、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又包括个人。后者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会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仍然决意编造并加以传播。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至于其动机,一般是为自己或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转嫁风险,但也不排除诸如故意制造混乱、影响证券、期货市场价格巨大波动等其他动机,然而不论其动机如何,都不会影响本罪成立。是指实施了虚假传播的行为,并且对期货交易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扰乱了市场交易的行为。当然,若仅存在客观实施方面的要件,没有满足其他的主观、主体要件的,是不会构成该罪的。
总结:互联网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也存在不少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传播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的现象,由于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股东变更申请书怎么写?
股东变更申请书怎么写?通常情况下,一个公司是可以有多个股东存在并且履行自身权益的,并且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合法手段进行变更。一般公司股东变更需要一个过程,首先需要提交一份股东变更申请......
·错误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一、错误批捕的情形有哪些?1.对根本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仅存在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人,予以逮捕的;2.逮捕后经讯问发现捕错了人或者不应逮捕,但却拒绝释放或者延期释放的;3.逮捕前认为存......
·敲诈勒索抢劫绑架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抢劫绑架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敲诈勒索抢劫绑架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偷四个电瓶会被判刑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四个电瓶的价值达到一千元了,那么就会被判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的立案标准是一千元,盗窃公私财物达到一千元的就会被依法追究刑......
·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证据的效力如何
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证据的效力如何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证据的效力如何在英美法系国家,有谚云"无证人即无诉讼",可见证人证言的地位的重要性。我国现行民诉法将它列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
·公司法人欠款能还款吗?
公司法人的存在是为了让公司对外有一定的代表传达公司共同的决策以及承担公司的违法风险的,所以很多人针对此就认为公司法人有必要对公司的所有法律问题承担连带的负担责任,就比如公司业务产生......
互联网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也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