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盗窃罪怎样申请缓刑 构成盗窃罪的条件有哪些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行为人实施秘密窃取公私财物行为,数额较大的就会构成盗窃罪。不过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构成盗窃罪的条件比原来宽泛了很多。同时要是情节比严重的话,那也是可以争取一下缓刑的,那到底盗窃罪怎样申请缓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盗窃罪的条件
  构成盗窃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2、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秘密窃取,就是行为人采用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现的方法,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如溜门撬锁、挖洞跳墙、潜入他人室内窃取财物;在公共场所掏兜割包等。秘密窃取是盗窃罪的重要特征,也是区别其他侵犯财产罪的主要标志。3、盗窃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应当指出的是,这次修订刑法将“多次盗窃”增加规定为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条件。这主要是打击扒窃分子而规定的。由于扒窃分子流动性大,不易被抓获,又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一经抓获,往往只能认定现场查获的数额,而对其以往作案数额的交待,也难以查证的特点而规定的。根据这一规定,只要多次盗窃,无论数额大小都构成犯罪。
  二、盗窃罪怎样申请缓刑
  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盗窃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考虑适用缓刑:1、实施盗窃行为五次以下,盗窃数额累计不超过1万元,退赃并积极缴纳罚金的;2、实施盗窃行为三次以下,盗窃数额累计不超过2万元,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退赃并积极缴纳罚金的;3、初犯、偶犯,盗窃数额不超过3万元,同时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退赃并积极缴纳罚金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刑法修正案八中已经取消了对盗窃罪的死刑处罚,换言之如今对盗窃犯罪进行处罚的,最高也就是判处无期徒刑。而在情节比较轻微的情况下,其实可以争取一下缓刑。至于盗窃罪怎样申请缓刑,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总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行为人实施秘密窃取公私财物行为,数额较大的就会构成盗窃罪。不过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构成盗窃罪的条件比原来宽泛了很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一、申请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董事会签署;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以明确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以明确双方的责任,之后,交警会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交通事故双方应负的责任进行认定。但如果出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


·一方出轨提出离婚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方出轨提出离婚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一、一方出轨提出离婚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1、明确知道一方出轨自己是无过错方,因为一方与他人婚外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另一方有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妻子借款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
      妻子借款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借钱是很常见的现象,还钱直接由借钱人还就可以了。但是夫妻借款就有些区别了,如妻子借款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这个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还钱方式。那么,我......


·一、限制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况有哪些?
      一、限制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况有哪些?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


·高空坠物把车子砸了保险赔吗?
      一,高空坠物把车子砸了保险赔吗?假如你只买了交强险,没有买商业险种,那么,遇到这种悲催的情况只能自己解决了,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只有你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种中的车损险,保险公司才会对......


盗窃罪怎样申请缓刑 构成盗窃罪的条件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