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工伤鉴定费可以报销吗
随着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件,工伤认定也越来越多。很多人都知道,工伤认定是要付费的。那么这个费用是该由谁来承担:有人说是劳动者本人,有人说可以报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来报销。到底工伤鉴定费可以报销吗?下面的内容可以回答。
一、工伤后,工伤鉴定费可以报销吗
是可以的,并且是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认定了职工的所有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还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
1、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2、申请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原来工伤认定的费用一般都是有用人单位承担。以后再遇到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认定费用的时候,劳动者们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
工伤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或其相关活动时因某些不良因素所遭受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本身这种伤害会给消费这带来精神、肉体和经济上损害,工伤鉴定也需要依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在完成工伤认定后,关于“工伤鉴定费可以报销吗”的问题,本文给出了较清晰的答案。
总结:随着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件,工伤认定也越来越多。很多人都知道,工伤认定是要付费的。那么这个费用是该由谁来承担:有人说是劳动者本人,有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
?交通事故赔偿款在近亲属间该不该平分,要按情况分析,1、如果交通事故发生了,当事人没有死亡,只是受伤,得到的赔偿款就是当事人自己的,其它的人都不能分配伤者的这笔赔偿款。2、如果事故一发......
·存量房上网挂牌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存量房上网挂牌申请需要哪些材料对申请房地产买卖、租赁和公有住房差价交换交易信息上网挂牌所需的材料,不同城市的要求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挂牌买卖:①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土地使用证住宅的程序是怎样的?
办理土地使用证住宅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办理土地使用证住宅的办理程序申请人持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土地勘测规划队申请地籍测绘,规划队到现场测量并联系国土资源......
·我和女方现在想离婚但女方要求离婚不离家合法吗?
我和女方现在想离婚但女方要求离婚不离家合法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
·医疗事故鉴定条例全文
医疗事故的鉴定,在处理医疗事故的过程
医疗事故鉴定条例全文医疗事故的鉴定,在处理医疗事故的过程中是很重要的,如果不进行鉴定或者鉴定出来的结果有问题,对当事人来讲都是很不公平的。对此,我国专门规定了医疗事故鉴定条例,来......
·一、醉驾要求朋友做笔录吗?
一、醉驾要求朋友做笔录吗?交通民警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
工伤后,工伤鉴定费可以报销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