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官司一般在哪里打 军人离婚哪个法院管辖

  说到打官司,相信您都知道需要到法院进行。但由于我国的法院比较多,因此具体到个人的离婚案件时,可能就不知道应该去哪个法院提起诉讼了。实践中,如果无法确定清楚管辖法院,自然当事人就不能顺利离婚。那究竟离婚官司一般在哪里打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官司一般在哪里打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 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军人离婚哪个法院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那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很有可能不会得到受理。因为我国不同的法院拥有的管辖权不同,你的离婚案件可能这家法院刚好就是不具有管辖权的。这样,只会让你白跑一趟,还会耽误你离婚的时间。
  
  
总结:说到打官司,相信您都知道需要到法院进行。但由于我国的法院比较多,因此具体到个人的离婚案件时,可能就不知道应该去哪个法院提起诉讼了。实践中,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职工股可以收购吗
      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职工股。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刑事诉讼法法定回避理由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法定回避理由有哪些一、刑事诉讼法法定回避理由1、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


·怎么对退休人员误工费计算
      怎么对退休人员误工费计算对于那些已经退休,但是还想发挥余热,又被公司返聘回来工作的,法律上面是允许的,但此时双方之间就无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只能签一份返聘协议。要是返聘的退休人员受到......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因为工作的原因,突发疾病,或者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造成劳动能力丧失的,属于工伤里面的伤残,对于伤残,我国有相关的机关鉴定,我国法律也对伤残的级别做出了规定。......


·老工伤复发应该给工伤假吗?
      老工伤复发应该给工伤假吗?到劳动局申请复发认定,然后就可以视为工伤假,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和医疗费报销。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离婚后女方要给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女方要给抚养费吗?离婚后女方要给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


离婚官司一般在哪里打 军人离婚哪个法院管辖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