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合同诈骗罪是与合同密切相关的,如果存在合同诈骗的行为,那么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这在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也有很多的观点,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种观点认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其合同有效。理由为:合同诈骗罪和合同的效力问题系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问题。合同诈骗罪是因自然人或单位实施了《刑法》中所禁止的合同诈骗行为,其构成犯罪的标准和相应的处罚标准均由《刑法》来规范和调整。对合同效力进行判断和认定属于民商事审判的范围,判断和认定的标准应当是民事法律规范,不能因为当事人构成合同诈骗罪就否认其民事行为的效力。如果合同诈骗罪所涉及的合同内容未出现《合同法》第52条中所规定的情形,其合同为有效。第二种观点认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其合同无效。理由为:1、所有犯罪行为都是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诈骗罪系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以构成合同诈骗罪就属于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52条中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形之一。2、《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在合同诈骗罪中,自然人或单位以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为目的,根本无意履行合同,因此,自然人或单位所表示出来的“签订、履行合同”的意思是不真实的,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要件。据此,其合同为无效。第三种观点认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若损害到国家利益的,合同系无效合同,反之,合同系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理由为:根据《合同法》第
  52条第1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同时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才无效,如果不损害国家利益,不能仅因欺诈而认定合同无效。《合同法》第
  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如果受害人没有依据行使变更、撤销权,合同仍应认定有效。对合同诈骗罪中涉及的合同效力的认定之所以会产生分歧主要是因为我国《合同法》与《民法通则》对无效行为的认定上存在着法律上的冲突。《合同法》第52条第1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合同法》第54条第1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民法通则》第58条第3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从《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合同诈骗罪中涉及的合同效力,依《民法通则》的规定应认定为合同必然无效,依《合同法》的规定应根据不同情形认定合同无效或者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诈骗罪成立后,若合同的订立或履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系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若合同的订立或履行损害了国家利益,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如继续履行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系无效合同。合同诈骗罪成立后,合同是否有效依然存在很大的争议,在实践中也存在认定有效和无效的情况,但是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至始至终都无效。所以,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能尽快帮助到您。
  
  
  
总结:合同诈骗罪是与合同密切相关的,如果存在合同诈骗的行为,那么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这在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也有很多的观点,我们在下文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图书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图书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图书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责令停止侵权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


·父母离婚孩子财产怎么进行分配?
      父母离婚孩子财产怎么进行分配?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


·二手房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是一样的吗?
      二手房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是一样的吗二手房没有按揭,只有抵押,一手房是存在按揭的。两者是有区别的先说共同点:第一,两者的首付相同,利率也是相同的,具体还要看你个人的贷款记录及信用......


·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是怎样的,如何收集证据?
      对于现在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来说,最难解决的部分便是对于劳动关系的确认的问题,而且很多情况下,在面对劳动纠纷的时候,用人单位会说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吃亏的往......


·一、怎样处理被监护人财产,监护人可以代为处理吗?
      一、怎样处理被监护人财产,监护人可以代为处理吗?处理被监护人财产的方式是: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天津丢失机动车牌照吗?
      天津丢失机动车牌照吗?天津市民买到小汽车后,就要为其办理上牌手续了,这时需要注意将牌照固定结实。否则,当下大雨的时候,因为螺丝松动,小汽车的牌照很可能会雨水冲走。没有车牌是不能上路......


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