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裁减人员有哪些限制

  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公司如果要对内部人员进行裁减的话,首先需要达到裁员的标准,之后,才是允许公司裁减人员的。同时,在实际裁剪公司员工的时候,也有一定的限制。那到底公司裁减人员有哪些限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裁减人员有哪些限制
  
  (一)企业不得裁减下列人员: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规定不得裁减的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下列人员非本人自愿,企业一般不应裁减:
  
  1、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并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20年以上,且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3、夫妻一方已下岗或失业的;
  
  4、现役军人配偶、烈士遗属(配偶)、市级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残疾人配偶、侨眷;
  
  5、参与集体合同谈判的职工代表。
  
  二、企业裁员的程序
  
  企业依据《劳动法》规定,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后组织实施。在三十日内,与占全部职工人数10%以上或三十名以上的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办理裁减人员的有关手续。
  
  企业裁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实施裁员计划的原因,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制定裁员实施方案,提出被裁减人员名单,确定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明确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员方案提前30天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并根据其提出的合理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报告表》,报告裁员方案,并提供企业财务审计表、劳动工资报表、法院裁定书或企业主管部门确认意见。听取劳动行政部门意见后,企业向全体职工正式公布裁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企业应给予被裁减人员一次性的经济补偿金。其标准是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劳动者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按企业平均工资支付。
  
  跟谁关系好就留下谁,这需要从公司的发展考虑,同时也要兼顾员工的个人情况。具体在公司裁减人员的时候会有什么限制,上文作出了详细的解答,我们总结了一下,其实裁员的限制就是老弱病残孕不能被裁减。
  
  
总结: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公司如果要对内部人员进行裁减的话,首先需要达到裁员的标准,之后,才是允许公司裁减人员的。同时,在实际裁剪公司员工的时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应如何判断侵犯肖像权?
      应如何判断侵犯肖像权?一、应如何判断侵犯肖像权?判断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有权禁止他人恶......


·辞退补偿金个人所得税计算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辞退补偿金个人所得税计算依据是怎么规定的?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自愿放弃工伤鉴定协议书是怎样的?
      职员在工作中受伤后,若职员与用人单位就各项工伤赔偿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后,即不再需要做工伤鉴定。在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之前,为了避免纠纷,一般会要求职员书写自愿放弃工伤鉴定协议书,但是不......


·起诉离婚诉状样本是怎么写的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需要起诉人实际提供相应的起诉材料才行,这里面就包括了离婚起诉状。但实践中,对于很多人而言其实并不太了解这个起诉离婚的诉状样本是怎么写的,对此,我们整理了起......


·房屋遗嘱见证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房屋遗嘱见证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房屋遗嘱见证的法律效力是在见证人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之下是合法有效的,见证人必须要具备的条件,首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次无利害关系人员。遗嘱内容包括如下......


·对嫌疑人逮捕后有案底吗?
      一、对嫌疑人逮捕后有案底吗?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


公司裁减人员有哪些限制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