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年龄怎么算?
我国的未成年人是指那些未满18周岁的人,但其中在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情况下,要想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则对年龄还有要求,同时也要求犯罪的未成年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才行。那就结未成年犯罪年龄怎么算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犯罪年龄怎么算
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的年龄不仅涉及应否依法为其指定辩护律师以及案件应否公开审理等重大程序性问题,而且关系到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大小以及对其适用何种刑罚等重大实体问题。因此,查证并准确认定未成年被告人的年龄,是办理每一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能回避,关系到正确执行法律、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问题。《解释》第2条至第4条针对司法实践中有关未成年被告人刑事责任年龄的三个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1、《解释》第2条对“已满14周岁”、“已满16周岁”、“已满18周岁”如何计算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我国,公历是官方规定采用的历法,户籍管理中就明确要求公民必须以公历的出生年月日进行户籍登记。因此,《解释》第2条首先明确规定,应当以公历的出生年月日计算被告人年龄,如果查明的被告人年龄是农历的出生年月日,也应当以与之相对应的公历年月日计算被告人年龄。鉴于具体计算“已满……周岁”要涉及年、月、日、时四个时间点,考虑到以日为时间点计算被告人年龄,不但符合刑法规定的要求,也符合人们日常生活的习惯和观念,也易于司法实践中具体操作,因此,《解释》第2条规定,“已满……周岁”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2、基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准确查证被告人年龄的重要性,《解释》第3条将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查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的年龄”作为总的原则和要求予以规定,并且要求“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被告人出生的年、月、日”。这一点我们审判工作中就这么做的。3、鉴于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未成年被告人年龄难以查明的情况,比如,有的案件虽经多方收集证据,但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根据收集的证据仍无法准确认定被告人年龄;一些被告人系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没有进行过户籍登记。
二、无法确定犯罪人年龄怎么办
还有一些被告人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情况,检察机关以其自报的姓名和年龄起诉到法院的,等等。《解释》第4条专门针对被告人年龄“确实无法查明的”情形应当如何处理作出规定,作为对《解释》第3条的补充。《解释》第4条区分了两种情形作出规定:第一种情况是该条第1款规定的“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中责任年龄。”准确适用该款应注意把握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在采取了所有手段和措施的情况下,仍然无法查明被告人年龄,属于年龄“确实无法查明”的,才可以适用该规定。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目前很多司法机关采取为被告人进行骨龄鉴定的做法。对于骨龄鉴定结论能够确定被告人年龄的,骨龄鉴定结论就可以作为重要依据。但是,有时骨龄鉴定结论只能测度出一个年龄区间,不能确定被告人的具体年龄,在这种情况下,骨龄鉴定结论就只能作为辅助性的参考证据材料。例:我庭刚审理的一名自报姓名叫王翔的人。去年在长春体育场作的骨龄鉴定为17.6岁,他自报的是1988年12月29日,按这个计算不到18周岁,但按骨龄已满18周岁2个月。2、确实无法查明的年龄涉及是否已满14周岁、已满16周岁、已满18周岁这三个重要年龄点的。主要是考虑到,这三个年龄点关系到未成年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应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甚至涉及能否适用死刑的问题。为此,从充分保护人权的角度出发,在涉及这三个年龄界点确实无法查清的,适用推定原则。3、应当从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对其年龄作出推定,一般可以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推定被告人年龄,以避免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追究了刑事责任,或者对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判处了死刑等情况。例:省院刑庭同志讲到一起少年犯案件,绥化一中学生过18岁生日,吃完晚饭去酒吧,与他人发生冲突,把人杀了,争议焦点是实施杀人行为是半夜12点前呢,还是12点后没有相关证据证实,最后按12点前,也就是不满18周岁,没判死刑。第二种情况是《解释》第4条第2款规定的“相关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中责任年龄,但是无法准确查明被告人具体出生日期的,应当认定其已经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适用该条应当注意:
1、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犯罪时已满14、16或者18周岁,但被告人具体出生日期确实无法查清。2、这种情况下不应因被告人的准确年龄确实无法查清,而过分拖延案件的审理,而应当根据有充分证据证明的该被告人所处的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段,依法对其定罪处刑。计算未成年犯罪年龄这是很重要的,因为在我国要是年龄不够的话,即使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也是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要求,对于一些严重犯罪要求未成年人年满14周岁,这样在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下,就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对于一般的犯罪则要求年满16周岁就可以了。
总结:我国的未成年人是指那些未满18周岁的人,但其中在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情况下,要想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则对年龄还有要求,同时也要求犯罪的未成年人具有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订立合同的有效方式有哪些
我国现行法对合同形式的态度,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中,《民法典》继承并完善了它,在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
·故意伤害罪拘役时间是多长?
故意伤害罪拘役时间是多长?一、故意伤害罪拘役时间是多长?涉嫌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的话是一到六个月,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
·快速理赔对方不去定损怎么办
快速理赔对方不去定损怎么办一、快速理赔对方不去定损怎么办?1、你的车定损后,保留好发票,作为索赔依据。如果对方迟迟不定损,可以请保险公司先赔偿你的损失,保险公司拒赔可起诉。至于对方自......
·再婚两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似乎成了这个时代一个热门也时常发生在生活中的关键词,在这个婚姻自由的年代离婚确实不足为奇,但是离婚会引发一系列问题,比如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倘若再婚两年......
·一、租店面房东违约怎么办?
一、租店面房东违约怎么办?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
·一、签订车位租赁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签订车位租赁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租赁的期限、租赁的起止日期、每月租赁车位的费用以及违约责任等等。2、必须弄清楚这是有产权的车位,还是仅仅只有使用权的车位。拥有产权的车位可以再......
未成年犯罪年龄怎么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