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怎样才能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标志?

  怎样才能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标志?绿色食品是我国近年来根据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保要求按照特定方式生产出来的食品,生产出来的绿色食品都必须要经国家严格检验,并发放相关资质证书和质量认证标志才能合法经营。那么怎样才能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标志呢?我们会在下文详细介绍清楚。
  一、申请绿色食品认证标志的流程:
  1、申请人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含附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绿色食品管理部门。2、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委托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对该项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进行环境评价。3、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会同权威的环境保护机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机构对其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依据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5、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综合审查(含实地核查),并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由农业部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及编号;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同时公告于众。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中规定:“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 人均可作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对标志申请人条件具体 做了如下规定:1.申请人必须要能控制产品生产过程,落实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要求;2.申报企业要具有一定规模,能承担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3.乡、镇以下从事生产管理、服务的企业作为申请人,必须要有生产基地,并直接组织生产;乡、镇以上的经营、服务企业必须要有隶属于本企业,稳定的生产基地; 4.申报加工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须一年以上。综上所述,绿色食品认证标志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商标,更是对食品安全、健康等性质的检测依据和判断标准。然而,市场鱼龙混杂,总有些不法分子打着绿色食品的口号出售没有经过国家检测把关的食品,扰乱市场还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因此,无论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应对此标准有所了解,合法经营,共同保障饮食安全。
  
  
  
总结:怎样才能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标志?绿色食品是我国近年来根据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保要求按照特定方式生产出来的食品,生产出来的绿色食品都必须要经国家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怎样判断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
      怎样判断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认定,应当从债务的形成原因和用途来处理,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共同生活开支的,就属于共同债务。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


·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的法律效力
      夫妻一方作为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签名,其个人在提供担保时无需征得配偶即财产共有人的同意,配偶在该保证合同中未签字并不影响签字一方个人保证责任的成立与生效,签字一方以个人财产提供的担保......


·劳动合同法女员工怀孕后被公司辞退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法女员工怀孕后被公司辞退的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


·不能要求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不能要求离婚的情况有哪些一、不能要求离婚的情况有哪些(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婚姻法》第三十三条)(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中止......


·公寓2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公寓2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公寓产权使用权到期之后,一般有两种情况: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


怎样才能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标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